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2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中铝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中铝集团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基层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中铝集团以“中铝大讲堂”的形式举办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暨环境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讲座,就提升整改工作标准举办了3期专题培训班。
二是强化领导。中铝集团成立了由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系统部署、整体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战略单元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方案。中铝集团党组成员对整改任务相对较重、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多的12家企业进行“一对一”专项挂点督导。
三是加强督察。建立了集团统筹、战略单元负责、企业落实的整改工作督办机制。中铝集团组建了由23人组成的内部生态环境督察组,2021年开展了两轮10批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覆盖了涉及整改的所有生产企业。依托环境保护信息监管平台,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在线动态监控。
四是严格销号。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责任分工、流程、标准、支撑资料等工作作出严格规定,每月下旬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度,细致审核,严格销号。
五是健全机制。先后修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6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修编了《生态环境保护精准管理体系规范》,颁布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六是举一反三。在中铝集团整改方案中,列出了26类举一反三的问题,要求全级次企业对照行业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最新要求举一反三,对照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彻查彻改生态环境问题。
七是加大考核。修订《2021年度考核方案》,对业务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调整到2%~8%,对战略单元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增加至5%,压实各部门各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八是严肃问责。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问责14个单位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76人。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通过坚持不懈抓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效果已逐渐转化为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成果。
一是生态文明理念得到进一步升华。各级领导干部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感悟,与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意愿更加强烈,把绿色发展从纸上落到地上的步伐更加坚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动更加积极,“让有色更绿色,让世界更有色”已成为集团上下的一致追求。
二是既定的整改计划目标圆满完成。截至2021年12月31日,27项问题204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62条,整改完成率达到79%,超出计划目标19个百分点;202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低于计划值48.8个百分点、72.3个百分点;矿山修复治理率高于计划值17.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实现了100%。
三是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累计完成21台焙烧炉、12台熟料窑颗粒物,21台焙烧炉、6台熟料窑氮氧化物的超低排放改造,47台火电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51家企业工业废水零排放改造,74座堆场的防风抑尘设施改造,建设了105个“棚化”设施,修复治理了2433公顷矿山,合规处置历史遗留的电解槽大修渣和炭渣25000余吨。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存在重叠的采探矿权整改完成50%;2021年再生铝投入量较2020年提高11.8%。
三、采取的有关措施
中铝集团上下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整改工作,聚焦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源头管控全力推进绿色发展,打出了一套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
一是大气治理方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创造条件开展无组织废气治理。先后完成了中铝股份中铝山东矿石均化场料棚、重庆分公司动力煤堆场防风抑尘网、包头铝业“公转铁”以及中国铜业富民薪冶五华分公司烟尘车间浸出工序和硫酸锌蒸发浓缩工序水汽收集与治理设施、云铜锌业挥发窑渣池水雾收集、西南铜业精炼厂房环集脱硫系统等项目建设。
二是工业废水治理方面。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维护,确保达标排放或回用。先后完成了中铝股份贵州分公司龙头山矿井水处理站改造、青海分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以及中国铜业斗南锰业白姑矿段矿坑涌水处理设施建设、郝家河铜矿菠萝依箐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和加压泵站建设等废水治理措施。
三是固废处置方面。加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2021年电解槽平均寿命达2442天,从源头上减少了大修渣产生量。先后完成了中铝股份所属山东华宇、广西分公司历史遗留电解槽大修渣年度合规处置任务、遵义铝业三岔渣场防雨和防扬散覆盖及电解槽大修渣暂存库改造等。
四是土壤和地下水治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先后完成了中铝股份包头铝业生产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中国铜业西南铜业、富民薪冶五华分公司、云铜锌业危险废物贮存库、储罐围堰、生产区域废水收集沟等防渗修复。
五是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深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着力解决越界采探矿等突出问题。先后完成了中铝股份中铝矿业2020年剩余的矿山治理任务、广西分公司三矿11-11号采场越界区域复垦复绿以及中国铜业迪庆有色尾矿坝、截洪沟植被恢复工程造林项目。
六是大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中铝股份成立电解铝节能专项工作组,将电解槽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全要素对标管理,熟料窑协同处置二次铝灰技术转交生产调试,5kt/a炭渣综合利用完成炭渣铝盐浸出、氟铝前驱体沉淀和煅烧的半工业化实验,完成了百公斤级炭渣铝盐浸出中试试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中铝集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内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督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和更严纪律,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始终盯住不放,严防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精准治污。因地因企实施污染治理,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大幅削减污染存量,有效杜绝污染增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抓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契机,一隅三反,通过彻底整改表象问题,进而铲除问题根源,解决同类问题,禁绝同类现象,达到治标更治本的根本目的。
五是坚持失责必究。建立健全长效体制机制,以点带面全方位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到严肃、精准、有效考核问责,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新常态。
六是坚持绿色发展。聚焦减污降碳,调结构、优布局、促转型,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书写绿色中铝、低碳中铝新篇章。
附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