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文章来源:社会责任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中国有色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压实整改责任,逐项任务、逐条措施开展整改,全面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23年2月底,督察报告指出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其余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制定的184条措施,已完成159条,其余25条稳步推进。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强化使命担当,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的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督察以来,中国有色集团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8次,重点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三次重要讲话、“碳达峰、碳中和”系列讲话的学习。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46次听取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27次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调度会、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等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系统部署、整体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了整改定期调度会制度,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出资企业和承担整改任务的生产实体单位分别成立整改组织机构,全集团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中国有色集团针对督察指出的22项整改任务形成184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实施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销号单位,相关单位党委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本企业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高标准抓好督察整改。中国有色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方案制定,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方案制定工作,邀请院士专家审核重点项目,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过程管理,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每周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办落实。集团公司内部督查组驻点出资企业整改现场,对整改工作开展现场巡回督查,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强化闭环管控,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明确验收销号职责分工、验收内容和销号标准、工作流程、监督保障等,把严整改销号关,严防随意销号现象的发生。做好协调督导,集团党委31次听取督察整改专项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效保障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抓好宣传培训,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层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严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公布后,中国有色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对中色大冶等企业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2021年11月26日、2022年6月9日又先后两次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督察整改定期调度会、整改推进会,及时通报出资企业环境违法事项和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举一反三、惕厉警醒。对移交问题线索坚持以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集团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目前3个问题清单已全部查结。中国有色集团对89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集团公司党委对1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团所属相关出资企业党委对涉及有关问题的7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立了纪委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修订了《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制度化、规范化。

二、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一是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了董事会重大环保事项审核范围,严格落实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2022年以来,董事会听取专门汇报和项目审核8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物排放和节能降碳数据、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投诉举报、政府督办等纳入报告和内部督查范围,加强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制(修)订印发了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等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加强考核引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了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企业节能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将安全环保考核权重由过去的5分提高至8-10分,明确环保考核权重根据企业类别提高至4-5分;并进一步明确将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总部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突出重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尾矿库环境风险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了尾矿库截洪沟建设,雨水不再进入库区,闭库工程已于2022年11月按计划开工;赤马山矿尾矿库完成闭库工程和库区复绿,塌陷区治理工程正在加快实施;铜山口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程按照边采边修要求修复到位;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尾矿库截洪沟和坝下截渗墙已按要求完成;中色股份中色白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按计划推进。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中色大冶冶炼厂废杂铜车间竖炉、阳极炉、熔炼车间澳炉完成环集烟罩等4项立行立改措施,散逸烟气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转炉烟气治理创新采用系统优化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模式,环境升级改造及火法系统优化项目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中色沈矿铁岭药剂完成生产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的封闭,加装废气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获得周边群众的认可。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全面完善、优化重点生产企业清污、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对重点生产企业排污治污监管力度。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完善了矿井涌水、尾矿坝渗滤液、尾矿库排水系统和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冶炼厂加强废水处理和排放全过程监控,完成了污酸系统设备、雨水沟及收集池的防腐、防渗处理,新建了雨水收集池,停用了不合规的曝气沟,外排水达到排放限值要求,全厂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加快实施。推进节能降耗和环保升级改造工程,中色大冶冶炼厂火法环保升级改造和富邦铜业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完成后,中色大冶冶炼厂烟气无组织排放将得到有效根治,同时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富邦铜业单位产品能耗将降低50%以上,能耗指标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规定的铜冶炼标杆水平。举一反三,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排查工作,中国有色集团先后印发了关于排查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扰民问题、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合规性、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等专项排查通知,对标对表深入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三是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绿色发展战略引领,制定并印发中国有色集团《绿色发展规划》,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成立了集团公司“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完成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并按国资委要求及时上报。严格建设项目和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在投资活动中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意识有关要求的通知》、修订《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意识,开展了建设项目合规性排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三线一单”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马、不并购、不批复、不投产、不排污。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成立了创新研究院,开展绿色勘查、矿山生态修复、金属冶炼炉渣、废水、尾矿等资源中有价金属回收利用、尾矿库防渗等技术研究和转化;开展以钴为核心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快高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产业化进程;依托中色大冶澳炉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制定的集团公司“十四五”财务管理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优先安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环境风险防范、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保证资金足额投入。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企业

一是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纠正;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措施清单,紧盯关键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个别存在滞后风险的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完善。对在整改过程中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日常监督体系、考核问责体系完善并有效运行,形成管理闭环;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全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资金投入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及纪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机制的落实,推动集团公司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和后期生产作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开展举一反三工作,严防问题反弹,及时总结督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集团公司内进行推广,对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结合中国有色集团产业现状和中央企业碳达峰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行动方案,将降碳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着力培养新材料产业,加速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实现集团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王占朝】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