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推荐的13个单位和个人获“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1-14

      经中央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决定授予由国资委推荐的13个单位和个人为“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8个单位被授予“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或减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宋和乾等5人被授予全国节能或减排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有关名单如下:

  一、节能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节能先进集体

  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山东青岛供电公司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节能先进个人

  宋和乾 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

  沈鲁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运行处职员

  李旺兴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院长

  史建东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京北方节能环保公司主任


  二、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减排先进集体

  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考核四处

  (二)减排先进个人

  倪居华 国务院国资委纺织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