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发布时间:2008-05-13

各中央企业: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这次地震灾害波及面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人员伤亡。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国务院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全国抗震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温家宝总理第一时间赶赴四川地震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各中央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抗震救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企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抗震抢险工作中。驻灾区中央企业和在灾区有所属企业的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切实按照预案要求,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处置及时,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尽快了解灾区情况,及时报告受灾信息。信息渠道不畅通是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各中央企业要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和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尽快掌握所属企业在此次地震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委报告,以便各级政府正确判断灾情,有效组织抗震救灾工作。

  三、积极做好自救工作,尽全力减少损失。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中央企业,要统筹使用企业资源,首先做好自救工作,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做好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和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可能造成更大影响和危害的重点部位、关键场所,特别是核设施、水库、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测和控制,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研究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努力避免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要加强中央企业之间的协同配合,相互救助,形成整体优势,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四、全力抢修重要基础设施,认真履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电网、电力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密切监测设施运行状况,确保受灾严重地区的电网安全和有序供电。电信企业要尽最大能力迅速抢修受损线路,尽快恢复地震灾区的通讯畅通,为救灾创造条件。煤炭、石油、运输和涉及救灾急需物资的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调度,保障灾区需要,对灾区急需的粮油食品和其他救灾物资及生活必需品,有关企业要千方百计安排生产,满足市场供应和救灾需要。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规则,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灾区救助和灾区重建等公益工作,主动提供灾区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支持和援助,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其他中央企业也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全社会抗震救灾工作作出表率。

  五、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优势,把加强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抗震救灾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抗震救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报道广大干部职工抗震救灾的先进事迹,及时发现、总结、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六、严格领导值班制度,自觉接受地方政府领导。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灾区所有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积极汇报情况,支持和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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