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发布时间:2016-03-30

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四、招标编号:TC16011FF

五、招标内容及实施期:

招标内容:本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九个分包。

项目实施期:各分包的实施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3月30日

八、投标接收及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3:00-14:00,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4:00。

九、开标日期:2016年4月19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中国职工之家B座五层第四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敏 、魏志平、周毅

联系电话:62108094 62108154 62108092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它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2013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

(3)根据本次中央企业审计规模和审计时间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4)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没有承担过所投分包中涉及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清产核资业务和监事会集中重点检查任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含9个分包内容)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定)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十三、公告期限: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7日。

附件:保密承诺函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