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4月3日和4月7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召开了境外产权管理座谈会,中国中铁、中铝公司等12户中央企业参加了座谈。
李伟指出,国资委成立六年多来,境内产权管理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央企业的境外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相应的管理制度仍较为缺乏,潜在的风险不可忽视。目前,中央企业在境外产权管理方面已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在投融资和财务资金方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在人事方面采取集团直接派驻和人才属地化相结合的方式等,有效规避了风险,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李伟强调,为适应新形势,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使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境外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要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依法合规、市场机制的原则,同时兼顾行业和国别差异,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走出去,不断发展壮大。
国资委产权局、法规局、评价局、规划局和外事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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