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国资委企业改革局  发布时间:2006-10-11

国资委召开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 

  2006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出席会议。邵宁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国建材集团外部董事颁发聘书,中国建材集团与外部董事签订服务合约。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由六位外部董事和五位非外部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为:姜均露、林锡忠、曹德生、王振侯、张健、郭建堂,非外部董事为: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中国建材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姚燕,中国建材股份公司总裁曹江林,中国建材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郝振华,职工董事熊吉文。随后,邵宁代表国资委就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发表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邵宁

邵宁向外部董事颁发聘书

  邵宁指出,中国建材集团成立二十多年来,经过企业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建材行业重要的排头兵企业。特别是近几年,经过风险处置、债务重组、确立主业和海外上市等一系列战略调整、资本运作和经营改进活动,中国建材集团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了集团的快速、健康发展。 

  邵宁强调,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这次试点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与过去的国有企业董事会最主要的不同点。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国有大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符合国务院关于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的精神。此次试点,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共有6位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在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这些外部董事都有丰富的国企领导岗位工作经验,包括投资决策、资产重组、财务管理、企业改革等经验。选派这6名同志到中国建材集团担任外部董事,主要是考虑建材集团主营业务的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并形成各董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互补。这些高素质的外部董事,为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
与外部董事签订服务合约

会  场

  邵宁强调,管理经理层是董事会的重要职责,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对经理人员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二、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由于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从明年起,由董事会主要是外部董事依照国资委的指导意见,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三、选聘经理人员。今后选聘经理人员,由中国建材集团董事会负责。除此之外,董事会还享有并要切实履行好以下两方面职权:一是行使对重要子企业的国有股东权利,主要是重大决策、选择董事、决定分红等重大事项,应当由中国建材集团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或决议。二是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邵宁指出,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国资委又面临与董事会、董事有关的新的职责、新的任务。在这方面,国资委已经出台了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范国资委与董事会关系的文件已征求试点企业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阶段。下一步,国资委计划还建立以下几项重要制度:国资委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制度,国资委听取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国资委对试点企业的专人跟踪分析制度,国资委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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