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评价和第三阶段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3-12-1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改革〔2013〕66号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
第二阶段工作评价和第三阶段工作
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转入专项提升、协同推进阶段以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针对第一阶段查找的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狠抓专项提升,扎实推进全面整改,第二阶段工作整体进展有序有效。根据管理提升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扎实、认真做好管理提升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第二阶段取得实效,促进保增长目标完成,现就做好第二阶段工作评价和第三阶段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评价

  专项提升、协同推进阶段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攻坚阶段。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评价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2﹞73号)、《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3﹞9号)精神,结合本企业活动开展实际,切实做好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重点做好“四看四评”:

  一看提升方案的操作性,评价提升措施的落地执行效果。重点是本企业是否按照“四定四落实”工作要求,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和专项提升工作计划;是否按照“二不减、三不降”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提升的督促检查;是否按照关键时间节点对专项提升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并根据形势变化对专项提升工作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二看重点领域提升工作进展,评价短板提升和瓶颈问题突破效果。重点是本企业是否围绕自查诊断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明确问题解决的思路并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是否抓住3至5个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管理短板实施重点突破,并初见成效;是否做到瓶颈问题边整改边固化,并对所属企业开展活动有效督促指导。

  三看管理诊断下基层工作情况,评价基层共性问题解决效果。重点是本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管理诊断下基层工作方案,是否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现场诊断;是否针对共性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是否通过管理诊断下基层工作,使基层企业管理有较大改善提升。

  四看围绕保增长目标开展控本经营情况,评价企业降本增效工作效果。重点是本企业是否围绕保增长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制定针对性措施;是否运用精益管理思想,从研发设计到运营操作各个层面,大力实施系统降本;是否坚持从严治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从严从紧控制投资,严格风险管控,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上狠下功夫,并取得实效。

  二、转段工作安排

  (一)转段时间。

  转段工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各中央企业在对第二阶段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评价的基础上,经企业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后,自行决定活动转入第三阶段具体时间。活动第二阶段转段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对于未达到评价要求的企业,可相应延长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各企业在做好总部转段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好所属企业的转段工作。

  (二)转段工作程序。

  1.企业自评。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四看四评”要求,对各专项提升领域整改措施和重点突破工作计划,逐一进行自查评价,编制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自评报告。对自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需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并确保整改。

  2.企业党委(党组)专题研究,监事会发表意见。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自查评价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实事求是地作出是否转段的决定。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转段工作时,应邀请派驻本企业的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参加,各派驻监事会应对企业是否转段提出明确意见,认为未达到要求的,应暂缓转段。

  3.向国资委备案。根据本企业党委(党组)和监事会意见确定转段的中央企业,填写转段备案表(见附件),报国资委备案;确定暂不转段的企业,应向国资委书面作出相关情况说明并附整改计划。

  三、第三阶段工作安排

  第三阶段是活动的收官阶段,各中央企业要通过持续改进、总结评价,进一步固化成果,建立推进管理提升的长效机制。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闭环”,即专项提升闭环、重点突破闭环、检查评价闭环、机制建设闭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专项领域持续改进工作。

  要注重持续改进,特别是针对问题突出、整改时限长、工作任务重的专项领域,强化措施的落地执行,确保提升效果。要注重协同推进,尤其是针对需要跨部门、跨团队完成的工作,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推进专项提升的合力。要注重抓住关键,集中力量、聚焦资源,确保关键领域提升尽快、尽早见效。要注重监督检查,加强过程跟踪和绩效考评。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实现专项提升闭环和重点突破闭环。

  (二)扎实做好评价表彰工作。

  要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的检查评价工作,对照国资委印发的开展活动评价工作的通知,制订、细化本企业管理提升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自评,明确差距和下一步提升重点。要在认真总结评价本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国资委将同步进行总结评价工作,交流活动经验,表彰典型企业和活动优秀组织者。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实现活动检查评价闭环。

  (三)抓好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负责企业管理的专职部门,或明确抓企业管理职能的责任部门和岗位,通过建立持续对标工作制度,找准差距和改进方向,并通过有效的激励引导,促成新的管理提升。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创新评比表彰工作机制,抓好管理创新成效评价、绩效考评以及成果转化,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形成管理创新文化氛围。要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融合,以标准化和制度体系固化管理提升成果。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实现管理提升机制建设闭环。

  (四)持续抓好降本增效工作。

  要围绕保增长目标,细化提升措施,对有优势的业务和领域,要“快马加鞭”,力争多创效益;对低效、无效的业务和领域,要尽快“止血”,减少或避免效益被“吞噬”。要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狠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通过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压缩可控费用、优化业务流程等措施,积极拓展盈利空间。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要发展,促进保增长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做好第二阶段转段工作。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转段程序和要求开展转段工作。请确定转段的企业,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活动第二阶段转段自评报告、转段备案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暂不转段的企业,于9月10日前将有关原因说明及整改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制订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第三阶段的工作安排,认真制定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持续改进的重点领域及主要内容、新一轮管理短板瓶颈问题改进计划、典型经验推广计划、长效机制建设计划、检查评价工作安排和总结表彰工作安排等。请各中央企业于转段后20日内,将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材料。

  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厅局和监事会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活动信息材料报送工作。除第二阶段转段相关材料和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外,企业应按时报送活动季度工作总结,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附件: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转段备案表

                                  国资委办公厅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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