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后的新集团沿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不再作为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后的新集团沿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不再作为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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