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43户调整为142户。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43户调整为1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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