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二OO五年第2号
关于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更名为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自2005年1月5日起更名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原名称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二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二OO五年第2号
关于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更名为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自2005年1月5日起更名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原名称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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