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宁: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文章来源:国资委分配局  发布时间:2008-01-22

  2008年1月19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国资委研究中心举办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指出,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按劳分配得到较好落实,员工收入分配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不合理状况基本扭转,人才流失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国有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二是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逐步完善,激励不足的问题基本解决。经营者薪酬的水平、结构和增幅都更加合理,薪酬与业绩考核紧密结合,促进了中央企业效益的大幅提高。三是中长期激励机制开始建立。先后发布了境外和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股权激励开始起步。四是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分配基本纳入规范轨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得到控制,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趋于合理。

  邵宁认为,目前仍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收入分配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大锅饭的分配体制没有完全改变,平均主义的倾向在不同的层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二是按要素分配的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除劳动以外的各类要素参与分配刚刚起步,包括科技人员、管理骨干和经营者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不合理的收入差距需要进一步消除。四是相当部分富余人员不能离开企业进入市场,制约了企业职工收入的进一步提高。五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建设和谐社会和强调社会公平对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提出了新的挑战。

  邵宁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一是要坚持分配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包括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的三项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稳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等。二是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限制过高收入、保持一线员工收入的稳定增长,关注和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促进职工收入水平逐步与市场劳动力价位接轨,与企业效益相适应,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相平衡。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秩序。包括对工资总水平的调控、约束机制的建立、对各种不规范分配行为的查处等。国资委将创造条件对企业收入分配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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