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取得积极进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08-08-18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  李予阳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5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近日,记者就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采访了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负责人。

  央企负责人普遍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

  问:国资委成立前后,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首先要说明的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只是中央企业中的一部分。目前,除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企业)149家外,还有22家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非金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4298家,其中集团型企业173家。国资委成立前,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在薪酬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也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企业普遍自定负责人薪酬;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不紧,缺乏严格的绩效考核,一般只奖不罚,薪酬只升不降,经营好坏一个样,激励和约束不够;对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多种方式取酬及职务消费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有效的监控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脱节造成的。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的薪酬调控机制。一是陆续制定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业绩考核、股权激励、职务消费等若干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制度规范,改变了以往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无章可循、企业自定负责人薪酬的做法。二是对企业负责人普遍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企业负责人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平均为基薪的1.5倍,最低为0,最高3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三是按照“规范起步、循序渐进、总结完善、逐步到位”的工作思路,对中央企业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进行了探索。四是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兼职取酬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问: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取得的进展说明了什么?

  答:经过5年的管理调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逐步建立,薪酬体系趋于完善,激励不足及薪酬与业绩不匹配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薪酬调控取得了积极成效。“高管给自己打分,自己给自己定薪酬标准”的问题,在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表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确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出资人到位是规范推进薪酬与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和工作基础,只有继续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问题。

  薪酬总体水平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逐年缩小

  问:目前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的增长机制是怎样规定的,一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又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资委成立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经营业绩提升得到相应提高,激励不足的问题初步解决,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增长基本适应,薪酬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初步形成。第一任期(2004年—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长14.92%。既低于国资委成立前3年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年增长40%的速度,也低于同期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5.28%和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6.61%的增长幅度。2005年—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体水平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呈逐年缩小的趋势。

  神华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控股等上市公司(A+H)已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这些企业是按公司治理的规则来确定其薪酬的。当然,这些上市公司也需要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使其薪酬更加合理。

  问:薪酬制度对于促进央企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经过5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取得了一定进展,逐步构建起薪酬增长与经济效益、业绩考核相联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薪酬水平和结构趋于合理,促进了中央企业经济稳步快速增长,调动了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

  将加快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问: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答:与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相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还需要在改革发展中逐步完善。国资委直接决定薪酬的做法亟须向董事会决定薪酬过渡;经理人的市场定价机制有待形成;薪酬结构和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问:如何完善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

  答:下一步,国资委将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的精神,进一步完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考虑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薪酬经过第一任期的增长,总体水平已经不低,激励不足的问题初步解决,国资委党委已经决定适当调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速度,以缩小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

  在完善现行薪酬办法的同时,国资委将把工作重点转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规范的董事会等根本制度建设上,加快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将结合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国资委自2003年组建以来,共组织了100家(次)中央企业的103个高级经营管理职位进行公开招聘,录用了89人,其中总经理(院长)2人,副总经理(副院长、副局长)37人,总会计师40人。今年,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又决定组织16户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6名高级经营管理者,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这将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不断深化奠定良好的体制基础。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