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志“正”心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法“正”行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履行监督职责,以客观公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准确为原则开展监督核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勤勉“正”责
甘于奉献、勤勉高效、严谨细致、勇于担责,忠诚监督事业,树立监督情怀,永葆干事创业激情,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四、廉洁“正”身
廉洁从政、廉洁监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监督二局“六个严禁”纪律要求,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当好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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