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组织〔2014〕48号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办发〔2014〕38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党员队伍实际,现就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坚持服务党员、按需施教。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全员培训,让党员作评价,从基层看效果。
3.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
4.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联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
5.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中央企业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反对“四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3.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4.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形势任务、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开展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重点工作。
1.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企业实际,确定培训主题,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基层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3.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
采取集中教育、脱产培训、集体学习、网络培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1.加强示范带动。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中央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研究确定教育培训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举办示范培训班,指导和推动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
2.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3.加强典型教育。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采用巡回报告、在线互动、观看电视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4.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解疑释惑。
(二)创新载体手段。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积极运用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大力推进在线学习培训。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网站,建立“网上党校”、“网络课堂”。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
(三)充分利用资源。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中心)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党校(培训中心)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本企业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学风建设。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校(培训中心)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健全中央企业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培训中心)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二)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
中央企业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
(三)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国资委党委2016年将对中央企业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年底将对中央企业落实《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属企业贯彻落实《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认真组织做好自检自评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前要将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向国资委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