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建工作考核的规则程序。公司党委结合实际,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四可”原则,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5个方面3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内容和要求,设定了相应的扣分标准,形成了《长江公司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武汉分部制定下发了《武汉分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考核细则(试行)》,结合党群部门月度跑片工作安排,实现了月检查、季考核、年评比。铜陵分公司坚持检查和自查相结合,季考核与年评比相结合,重新修订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竞赛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株洲分公司围绕生产经营、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重点任务,确定了14项特色支部工作课题,并制订实施推进计划,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效果评估标准,同时重新修订完善了《党小组工作细则》与《党小组长工作竞赛考核办法》,推进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常州分公司认真对照“四好”班子考核办法,定期对领导班子思想、工作、作风状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有效增强了各级班子的整体功能。
二是将党建工作与公司绩效指标挂钩,形成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公司党委将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KPI绩效指标之中进行考核。如2010年,公司党委办公室有7项指标、党委工作部有6项指标、纪委办公室有4项指标、群众工作部有6项指标分别列入了《长江公司2010年绩效指标》。每月初,党群部门都要与行政部门一样,按规定及时上报当月要做的重点工作,并对上月党群部门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对没有完成的项点,党委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各分公司(分部)也都将党群工作部门指标纳入整体绩效考核指标,做到党建工作考核与经济考核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三是加强巡回检查,将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公司党委按照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定期对各单位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1月开始,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铜陵分公司、常州分公司、武汉分部、株洲分公司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记录、看资料、到基层支部检查走访以及与支部书记座谈交流等形式,检查基层单位是否将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观活动与生产经营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否规范有序,既能按照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来开展,又具有自身特色;党建工作的思路是否明晰,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党建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制度是否完善,各项资料是否规范统一,有关记录是否详实等等。通过这次大范围的巡回检查,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推进了“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产经营”的党建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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