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共产党员和中央企业在抗震救灾中的义务和责任”专题组织生活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党建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5-29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国资党委组织[200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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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共产党员和中央企业
在抗震救灾中的义务和责任”专题组织生活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2008年5月12日在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的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中央企业受灾也很严重。在这场特大地震灾害面前,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带领职工群众紧急行动、全力以赴,奋力抗震救灾,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谱写了一曲曲撼人心魄的壮丽凯歌,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场抗震救灾斗争,显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艰难险阻的勇气,必将激励我们信心百倍地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进程继续推向前进。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弘扬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抗震救灾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以及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同志5月24日在中央企业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国资委党委决定,组织中央企业全体共产党员过一次以“共产党员和中央企业在抗震救灾中的义务和责任”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结合建党87周年纪念活动,在2008年“七·一”前后进行,使中央企业全体共产党员过一次特殊的党的生日。各中央企业党组织结合本企业抗震救灾和生产经营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二、主题内容及方式

  以“共产党员和中央企业在抗震救灾中的义务和责任”为主题,以党委会(党组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为主要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一是组织党员学习对照党章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要求,对本人在抗震救灾中的思想和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把党员尽义务,企业履行责任,转化为抗震救灾和发展生产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二是组织党员座谈在抗震救灾关键时刻的思想收获和受到的深刻教育,增强为党旗添彩、为国旗增辉以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三是总结在抗震救灾中各级党组织凝聚人心、团结力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宝贵经验,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中央企业党的组织建设。

  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对党员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和表扬,要努力发现典型事例,并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各中央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这次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庆祝建党87周年,隆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英勇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以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自强不息、团结一心,夺取抗震救灾的新胜利,全面完成今年生产经营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中央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与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为抗震救灾和企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专题组织生活结束后,请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于7月15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以及企业在抗震救灾中的突出事例和先进典型事迹,专题报告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党委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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