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党办组织〔2015〕22号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请你们围绕《细则》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宣传贯彻《细则》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的情况,《细则》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基层情况。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2.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情况。发展工人党员、提高工人党员比例情况,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情况,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情况,在各类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情况。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发展党员典型案例情况。4.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和配备工作人员情况。
(三)贯彻实施《细则》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安排
2015年6-7月,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直属党委)对《细则》公布实施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7月20日前向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报送检查情况报告。
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将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抽查。抽查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指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直属党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
(三)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形成高质量的检查情况报告。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细则》的贯彻实施。
联 系 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毛 波 司 利
联系电话:64471589 64471590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