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资委信息中心副主任职位
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厅局、监事会、各直属单位、各直管协会及其信息中心(院):
为加强国资委信息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制暂行办法》(国资党委人事[2003]49号)的规定,我们制定的《国资委信息中心副主任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人 事 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国资委信息中心副主任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制暂行办法》(国资党委人事[2003]49号)的规定,结合国资委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信息中心副主任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竞聘职位
副主任1名(聘期内享受副局级待遇)。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讲究诚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熟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具备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
3.现职副局级或任职3年以上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应具有处长(或相当于处长)任职经历,具有从事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经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
岗位职责:协助信息中心主任分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中心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与有关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国资委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企业信息化,组织开展经营工作。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围绕国资委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国资委信息化建设,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具有较丰富的组织推进电子政务和企业信息化工作经验,具体参与制定国资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完善信息化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化基础标准,加快推进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能够结合信息中心业务,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了解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以及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和要求。
四、聘期:3年
五、报名范围:委机关、监事会、各直属单位、各直管协会及其信息中心(院)符合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干部均可以报名。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委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竞聘的具体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负责竞聘的具体组织工作。
成立监督小组,由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派人组成,负责竞聘工作全过程监督。
(二)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相关厅局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七、竞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办法进行,凡符合竞聘条件自愿参加竞聘的人员,由本人或组织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报人事局,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公休日除外)。《实施方案》和《竞聘上岗报名表》可到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下载或者到人事局干部二处(西便门办公楼2503房间)领取。
(三)资格审查。依据竞聘条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通知竞聘者本人。
当所竞聘职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聘方式。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题由社会专业机构负责。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后,按成绩取前5名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竞争上岗者可以查询本人笔试、面试成绩。
(五)民主测评。主要测试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及群众认可程度,由人事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者全部进入民主测评程序,民主测评在竞聘人员所在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六)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的综合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多不超过3人,由人事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度,公布考察组人员及考察人选名单。考察范围一般包括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同时征求党委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经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确定考察人选。
(七)确定聘任人选。
1.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建议人选。
2.委党委会讨论,审定聘任人员。
3.对确定的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
八、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组织准备 |
10月10日-10月23日 |
制定竞聘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
报名 |
10月23日-10月30日 |
公开报名 |
资格审查 |
10月30日-10月31日 |
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
竞聘 |
11月 1日-11月10日 |
笔试,面试,民主测评 |
组织考察 |
11月13日-11月17日 |
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人选 |
审批聘任 |
|
委党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公示并办理聘任手续 |
九、有关纪律
竞聘者和竞聘上岗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对于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63192555、63192621、63192552(传真)
联 系 人:杨金昌、任志强
附件:1.信息中心情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