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全委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委“五委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两组五委”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部署,紧紧围绕国资委机关“十二五”规划纲要,认真落实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努力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做好“五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去年,全委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五委会”工作的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筹备召开了委“五委会”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二是主动把“五委会”工作融入到机关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上下合力、各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五委会”工作与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发展。三是充分利用“五委会”工作资源,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社会事务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促进首都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体现优质服务,全面做好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去年,我委“五委会”结合实际,着重抓好绿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和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3月,渊泉同志到海淀区苏家坨镇沙涧村参加了“深入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委领导身体力行,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对动员社会各界投身国土绿化事业、加快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2013年4月,委机关绿化办组织100多名干部职工到南口绿化基地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各中心绿化办分别邀请和组织原国家局系统的同志到所属绿化基地或责任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绿化美化活动。物资中心绿化办对大院内的绿地进行了整治,新栽、补植绿植12000余棵,使办公区环境更加优美。机械中心绿化办完成了南口绿化基地内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工作,组织和接待有关单位400余人在基地义务种植树木700余株、花卉2600余株,完成了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100%的收缴率,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抚育树木1000余亩。冶金中心绿化办因地制宜,对机关大院进行绿化美化工作,植树节期间还组织职工到房山区张坊镇义务植树200余株。轻工中心绿化办组织职工到十三陵绿化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种植树木近600株,一些离退休老部长和轻工行业的职工也积极参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纺织中心把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证绿化基地的各项费用支出,确保了树木、山林看护养护任务的顺利开展。商业、石化、建材、有色金属中心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责任,及时缴纳了“以资代劳费”。委“五委会”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中心进一步完善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绿化责任区林木养护和季节性防火工作得到加强,全年未发生重大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事故。在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绿化美化工作评比中,渊泉同志受到表彰,机械中心王静波、轻工中心赵伟被评为先进个人,物资中心被评为先进集体。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效落实。全委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实现了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全部达到100%的工作目标。2013年是“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创立第18周年,委机关各厅局、直属直管单位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和国资委工作部署,积极协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幸福工程”捐款活动,全委3595人总计捐款135657.5元,充分体现了我委干部职工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多年来,我委人口计生办已累计向贫困地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捐款108万元,捐款数额在中央国家机关名列前茅,多次受到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办和“幸福工程”组委会的通报表扬。此外,我委还积极参与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设立幸福工程项目点和“三下乡”活动,将干部职工的关爱之情传递给贫困地区群众。委中心韩敏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物资中心包茜被评为西城区展览路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三)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的要求,我委组织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开展了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促进了各机关食堂完善制度、改善硬件、加强检测,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委各机关食堂未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二是开展了机关环境质量提升系列活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全国城乡环境整治”、“城市清洁日”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卫生理念,不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力度,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卫生环境整治义务劳动,各办公区、职工宿舍区的环境卫生不断改善。三是以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了“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不剩饭、不剩菜的“光盘行动”,各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四是根据禽流感防控形式,各单位和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疫病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卫生清洁和消毒清扫活动,有效防控了疫病流行。在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工作评比中,商业、冶金和纺织中心被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物资中心高艳霞、轻工中心刘小红被评为先进个人。此外,商业中心刘彤彤被评为金融街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工作者。
(四)交通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维护首都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强组织,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两会”期间机动车交通保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车辆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分别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着重加强车辆的管理和检修、维护,各级交通管理系统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三是以社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警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四是根据北京市加强火灾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委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火灾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逃生自救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2013年,轻工、纺织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纺织、有色金属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委中心、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被评为西城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委中心王爱军、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张顺被评为西城区交通安全先进个人;物资中心王爱党被评为西城区交通管理优秀干部;冶金中心宋科、王坤、孟辉被评为东城区交通安全先进个人。
此外,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动。同时,各单位还分别组织落实了单位团体无偿献血的报名、登记、统计、备案等工作,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全面完成了北京市要求招募无偿献血人员的工作任务。
三、强化自身建设,深化管理提升,努力提升保障能力和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去年,委“五委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管理提升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五委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国资监管和央企改革发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全委各级“五委会”专兼职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牢牢把握活动总要求,深入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聚焦“四风”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奉献社会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委“五委会”办公室通过制定绿化美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交通安全工作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进一步厘清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为“五委会”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夯实了基础。三是通过加强业务协调和宣传报道,“五委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不断扩大。多年来,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五委会”工作,委领导年年参加“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各厅局负责同志也都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五委会”组织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幸福工程”捐款、义务植树和“光盘行动”,无偿献血活动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落实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充分展示了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五委会”工作开展仍然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五委会”工作仍然重视不够;二是工作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基础管理工作还不够扎实,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的手段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开展具体工作还存在重突击完成任务、轻经常性宣传教育的情况,群众性、持久性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4年国资委“五委会”工作要点
(2014年5月6日)
2014年,我委“五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和委机关“十二五”规划纲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服务型组织建设,努力巩固教育实践和管理提升活动成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自觉落实法定义务,确保完成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各项任务,为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2014年度“五委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切实加强"五委会"工作机构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委会”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认真履行好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不设“五委会”工作机构的单位要努力支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有关工作和活动,共同完成好各项任务指标。协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互相学习,在“五委会”工作具体任务落实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二)改进工作作风,将优质服务融入到“五委会”工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之中。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推进服务型组织建设,充分利用“五委会”工作网络和资源,动员和组织广大专兼职干部,贴近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努力促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五委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适时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交流,通过政策学习、选树典型、推广经验,以及探索和创新具有时代特点的工作方式,不断促进“五委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全面推进绿化美化工作
(一)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和雨季义务植树,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大宜林荒山绿化、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力度,提高绿化基地和责任区的建设水平。“以资代劳”方式履行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要主动按协议缴纳“以资代劳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抓好办公区、居住小区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大力推进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继续推动“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二)积极创建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今年将组织开展以节水、节能、节地为重点的创建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活动,并计划在三季度组织召开创建交流会,各单位要认真探索种植适宜北京地区种植的抗旱、抗病虫害树木和花草,积极应用节水灌溉新技术,降低绿化养护成本,为参与创建活动积累有效经验。要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市花月季进社区”,“花园进办公区、进宿舍小区”,绿化美化“进单位、进社区”等身边增绿活动。积极开展“美丽单位、美丽院落”创建工作,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
(三)切实加强绿化美化管理。认真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等级和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树木采挖移植管理,严格执行树木采挖移植审批制度,坚决遏制大树古树采挖移植行为。规范和加强全委机关古树名木管理养护工作,适时组织人员参加古树名木普查和养护工作培训。
(四)积极开展绿化工作宣传培训。各单位要运用局域网、报刊、宣传栏和绿化专题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和尽责形式,倡导建设生态文明新风尚,营造国土绿化、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绿化工作培训,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了解绿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提高绿化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委机关绿化美化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提高综合防控水平,保障生态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绿化基地和责任区护林防火和林木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及时配备更新防火和浇灌设施设备,制定防控工作紧急应对方案及处理预案,适时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林木有害生物灾害,为打造首都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一)认真做好计生新政策实施工作。今年是北京市正式启动“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第一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北京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和解读中央及北京市生育政策,严格干部职工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合理的生育间隔,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
(二)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国资委计生委将与各单位签订《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年底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基础管理和目标考核,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投入到位、奖惩分明。要按照“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目标,坚持“一票否决”制,切实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节日和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身体健康、预防性病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继续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各单位要以《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计生药具管理,健全计生药具发放网络,增强干部职工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妇幼保健意识,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
(五)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捐款活动。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连续19年组织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捐款活动,各单位要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进对捐款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尝试探索在定点扶贫县投入资金,帮扶贫困母亲家庭脱贫致富。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要求,继续做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四、努力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一)认真抓好机关环境建设。按照北京市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庆65周年和APEC会议的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新理念、新知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卫生环境义务整治劳动。抓好机关办公环境的日常保洁消毒工作,积极开展秋冬灭鼠、夏季灭蟑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病媒生物侵害密度。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对工作和生活垃圾站点、餐饮垃圾等实行分类收集和定点处理。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迎接好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8月份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认真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五专四隔离”制度,严格把关餐饮制作环节安全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现场检测工作,大力推行食品留样制度,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和“文明用餐”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推动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逐步实现食堂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机关食堂健康、保健、强素质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推进无烟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和完善委机关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北京市爱委会要求,积极参加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在世界无烟日期间,广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宣传,积极举办辅导讲座,印发禁烟宣传材料。
五、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
(一)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强化教育、覆盖全员”的原则,教育干部职工以“党员干部做表率、文明交通做模范”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交通安全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交流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发展。
(二)加大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北京市的统一部署,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掌握安全管理信息,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出行秩序,配合属地开展好四类交通乱象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交通违法率明显降低,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连续超标、严重交通违法高发的单位,要发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各单位在保证保障任务和公务车辆压减任务完成的同时,要努力实现节能减排及减少车辆出行的目标。
(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大力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强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科技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施工工地专项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做好重点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国庆节、APEC会议等时期的治安保卫,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化解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委“五委会”还要大力倡导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职工踊跃参加北京市无偿献血工作,为社会奉献一片爱心。同时,努力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全委职工健康体检及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倡导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状态,积极投身国资监管事业。
此外,我委对河北平乡县的定点扶贫工作已全面启动,扶贫工作作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五委会”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希望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扶贫工作组织好、开展好。
六、扩大工作影响,充分展示国资委机关良好形象
“五委会”工作不是大局,但影响大局;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各单位和各级“五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五委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组织建设,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做好包括“五委会”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五委会”的部署,以各类宣传周、活动日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文明礼仪,爱护生态环境,遵守交通秩序,自觉维护全社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要积极响应中央国家机关“两组五委”和委直属机关文明委的号召,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热情参与社会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活动,努力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首都社会发展服务。通过改善机关办公环境、提高服务工作质量,促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的解决,着力形成积极履职、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充分展示国资委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干部职工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