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五委会”工作的认识
(一)积极响应中央国家机关“两组五委”和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号召,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热情参与社会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活动,努力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首都社会发展服务,充分展示国资委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干部职工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精神风貌。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和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利用“五委会”工作网络和资源,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共产党员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做好包括“五委会”在内各项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五委会”的部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各类宣传周、活动日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五委会”活动品牌创建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文明礼仪,爱护生态环境,遵守交通秩序,自觉维护全社会的安全、和谐与稳定,为团结一致完成好全委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积极推动绿化美化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国土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绿化意识、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全面提高绿化尽责率,扎实落实部分单位“以资代劳”事项。继续扎实做好“共和国部长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绿化基地和义务植树责任区管理工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义务植树责任区和绿化基地的建设、管护、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防火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义务植树的成活率,确保绿化基地、管护林区安全无事故。
(三)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优势和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和首都绿化委员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鼓励所属单位自愿参与“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认真完成北京市城市绿化美化景观的要求和任务,认真落实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的环境美化及摆花工作。
(四)积极开展绿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机关各办公区和宿舍区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提高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文化内涵和管理水平,努力争创花园式单位(小区)。
(五)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绿化管理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及参观考察的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协助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检查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一)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全面推行“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指标的完成。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管理、保健服务、信息统计等工作。
(二)各级“五委会”工作机构要继续做好“幸福工程”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幸福工程”创建十五周年,积极宣传中央国家机关、国资委开展“向贫困母亲家庭献爱心”活动以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进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按照上级主管机关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和完成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扶贫助学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政治热情。
(三)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并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我委青年职工不断增多、管理关系复杂等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努力使计生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
(四)根据各单位人员情况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班,传达学习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掌握北京市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政策法规,交流工作情况,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协作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估,推荐先进典型,互相学习和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努力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一)以提高机关整体卫生水平和干部职工健康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美化工作。认真动员和组织开展“城市清洁日”、“爱国卫生月”、“卫生家庭”、“健康达标”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倡导和弘扬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防病和卫生防疫知识。结合物业服务与管理,把机关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创造“环境优美、营养卫生、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的部署,今年要把创建“健康食堂”作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的新起点,积极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认真制定创建活动的规划和工作方案,逐步实现创建健康食堂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关食堂餐饮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相关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坚决杜绝各类疫情和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北京市爱卫办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禁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活动,积极推动和落实在公共场所、公务活动中全面禁烟有关工作。重点开展办公场所争创无烟环境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控烟意识和守法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行为方式。
(四)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基础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掌握基本的病媒生物防治方法,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场所,努力营造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季节特点,加大投入,专群结合,重点突破,保证人员、资金、技术落实,最大限度的降低“四害”密度。
五、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家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积极促进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规章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全委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的统一部署,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各项车辆和交通管理规定,既要保证保障任务和公务车辆压减任务的完成,又要努力实现节能减排及减少车辆出行的目标。进一步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技术检查,督促驾驶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清查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彻底杜绝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六、切实加强五委会工作机构自身建设
(一)高度重视“五委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委会”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积极创造和谐共建的良好环境,切实保证工作责任落实。未设“五委会”工作专门机构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主管单位和部门,认真参与有关工作和活动,共同完成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不断宣传和扩大“五委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做到既服务奉献于社会,也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协作组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协作组在我委“五委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协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学习,在中央国家机关“五委会”和国资委“五委会”的领导下,在落实具体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积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三)“五委会”工作是国资委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和独特的作用。“五委会”工作机构和协作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开创“五委会”和社会事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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