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综合局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工作

文章来源: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2-12-04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国资委综合局积极行动,加强组织,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

  11月8日综合局在组织全局同志集体收看胡锦涛同志作党的十八大报告后,立即开展了初步的学习和讨论,党支部书记、局长刘南昌要求大家结合国资监管和综合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开展自学,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基本精神,思考如何用十八大精神指导推动工作。11月12日、19日,综合局召开局务会议,集体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向世人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辉煌成就,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了总动员和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行动纲领和实践指南,更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完成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就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来思考、来设计、来推动国资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不懈努力,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双双翻一番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结合综合局肩负的业绩考核、经济运行、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综合局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三点措施:

  一是把握重点,着力促进本局业务工作提升和发展。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抓紧完善第四任期业绩考核办法,强化经济运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尽快出台《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促进中央企业发挥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的中坚作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先导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结合实际,抓紧推动本局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国资监管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完善工作思路。当前要重点完成好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的整改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任务,按照“履职制度化,制度规范化,规范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数字化”等“五化要求”,固化和运用好管理提升活动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成果,有效提升全局各项工作的基础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适应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在综合局行权履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继续坚持重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促进机关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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