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9-06-05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2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委领导的批示,各单位要结合《关于做好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直党字[2009]6号),比照委党委整改落实方案和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请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承担的委党委整改落实方案中2009年一、二季度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和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完成情况报机关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委领导同意,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综合报告。委党委将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回头看”工作的汇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苏明扬;联系电话:63193950。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21号)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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