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6月10日,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委进行了巡视。7月26日,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总局党委充分认识巡视工作和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将其视作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巡视反馈意见后,总局党委迅速行动,把巡视整改作为总局首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担当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主持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领会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总局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巡视反馈会次日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总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办公室,抽调配备了工作力量,负责对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部署各局院、控股公司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全系统整改工作联络网和微信群,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并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党委书记述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追责。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筑牢责任体系。总局党委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6方面23类问题,结合巡视组现场指出的问题和各级党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问题,结合冶金地质实际,条分缕析、逐项研究、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并从班子成员、总部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岗位等层面多次开展问题梳理,将23类问题细化为48项,共制定128项整改措施。注重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单位、协作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形成了关于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分工》和《细化推进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编制了《整改手册》,做到班子成员人手一册。通过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了相关领导、单位部门及责任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协调推进整改。为保障整改迅速、全面、彻底,总局党委建立了销号式台账管理机制,对巡视问题改一件,销一件,坚持不松懈不松劲,未完成整改的持续挂号督办,直到改到位、改彻底;建立了定期汇报工作机制,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听取巡视整改办关于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阶段目标,提出相关要求;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巡视整改办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及时向国资委党委巡视办、第四巡视组汇报整改进展,请示工作要求,确保整改有效推进。
五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总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警示教育大会和有关《通报》精神,分别召开党委会、纪委全会,举一反三、集体检讨、深刻反思。针对通报的问题,总局党委开展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局党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拧紧正风肃纪发条,敲响廉洁自律警钟,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打起“精气神”,努力“走前头、做表率”,推动风气好转。
二、认真对照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总局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效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专题学习国资委党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报》精神;二是深入思考,学用结合。总局党委对所属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出部署,要求抓好学前准备,确定好专题、预留好时间、配发好资料、安排好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研究思考;抓好组织实施,针对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
2.针对部分所属单位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总局党委部署要求各单位党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集中抽查,总局党委对部分单位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抽查,持续推进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3.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对推进冶金地质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推进;二是对各单位党委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各单位党委对所属单位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向总局党委提交了自查报告;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办法》),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评价指标之一,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4.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党的基础知识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组织党建基础知识答题。总局机关和各局院、控股公司以支部为单位,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对党建基础理论知识进行了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了手机网络或纸质试卷答题活动;二是建立“冶金地质两学一做”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党建基础知识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三是将党建知识测试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实施。
5.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对推进“转企改制”认识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利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等时机,开展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推进改革形势教育;二是组织召开全系统养老保险改革座谈会,推进全系统养老保险改革;三是初步形成总部组织机构优化方案,对总部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加大总部与二级单位人员交流。
6.针对总局党委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总局党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国资委党委巡视办领导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点评;二是总局党委对所属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部署,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7.针对个别所属单位领导政治信仰不坚定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已责成有关单位将办公场所搬回原办公楼;二是责成有关单位党委深刻反思,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消除影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8.针对总局党委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总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一转企改制总体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再研究再修订,明晰了“两步走”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专题组织召开了总局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就《若干意见》进行深入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已与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联系汇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总局党委密切关注并收集各类地勘单位和中央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广泛交流,虚心学习先进经验,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向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全面汇报总局改革进展情况;三是营造全面深化改革氛围。编辑出版总局改革开放40周年论文集,并以开展“我看改革开放新成就”主题活动为契机,向离退休干部传达《若干意见》,听取老干部对总局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了冶金地质干部职工的改革共识;四是明确了冶金地质特别是地质勘查主业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转企改制相关工作。
9.针对建设“一流绿色资源环境服务商”战略规划落地问题进行了整改:
召开了规划投资工作座谈会,对总局六大产业板块的发展方向、路径和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总局“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2020三年滚动规划》,编写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未来五年企业品牌战略规划》。完成规划投资业务部门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进一步提升总局规划管理工作夯实基础。起草《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2018-2020年滚动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迎接国资委规划局对总局滚动规划的评审。
10.针对创新引领、资源整合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成了总局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专项方案编制任务分工,各产业提出了具体建议,启动了总局专项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拟定了先期启动的科技研究项目;二是搜集有关央企及地方国有地质单位改革发展案例,了解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研讨。在总局半年投资计划调整中突出地质勘查业务转型升级,推进总局地质勘查能力建设集中采购事宜;三是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完成企业法人管理层级压缩至四级的目标,并按时间进度完成企业法人户数压降目标。下发关于全面深化压减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压减工作;四是开展了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产业调研,提出了通过区域资源整合、加大市场开拓、争取重大项目等提升竞争力的改革举措。在总局半年投资计划调整中突出岩土工程业务转型升级,推进总局岩土工程设备的集中采购事宜;五是继续加强与有关省市地方政府、央企的交流合作,组织参与了多个展会。
11.针对落实国资委有关要求不够坚决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坚决全面退出非自营贸易业务;二是成立“贸易业务风险督导小组”,健全贸易业务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全力以赴抓好回款工作;四是对贸易业务风险防控工作履职不力或未按总局监督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五是下发《关于加快贸易业务回款的通知》,对未按照计划回款的客户逐笔提出督导意见,确保按时回款;六是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12.对“两金”压降成效不明显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成了全系统“两金”梳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总局“两金”压控方案;二是进一步明确专项工作小组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对“两金”完成情况差的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检查,查明问题原因,并对其实施常态化监管;三是针对应收账款清欠困难这一重点问题,建立周报告、月分析制度,对“两金”占用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在2019年度业绩考核工作中加大应收账款指标考核力度。
13.针对压减法人单位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全面深化“压减”工作的通知》,针对利润持续走低、资产负债率高和非主业单位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查明原因,纳入“压减”单位清单;二是初步确定部分压减企业名单,一企一策制定清理措施,明确时间进度。
14.针对资金集中度较低、“存贷双高”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搭建工作;二是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提升内部资金调剂能力,力争资金集中度达到80%,解决“存贷双高”问题;三是实现资金系统和财务核算平台的互联互通,全过程监控资金动态。
15.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PPP项目审核坚持严格准入条件,编制并实施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PPP业务管理规定》。下发《关于推荐PPP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完成总局PPP专家库遴选,并备案PPP专家相关简历;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防范资金损失风险。组织各单位对近三年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以规范决策流程为抓手,严把资金事项审核管理关口,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借助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实时关注资金动态,持续不断加强使用重大资金情况的监督管控力度,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多次组织学习《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系统梳理总局近年重点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形成总局投资管理闭环;四是下发《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决策管理情况、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基础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起草了《总局重点投资项目调研检查报告》,并对三个二级单位的四个重点项目下发了《关于完善投资项目管理的告知单》;五是总局纪委召开追责协调会,启动了相关工作。
(三)关于“所属单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党建重点任务在基层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加强所属单位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印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单位已完成对选人用人、任职回避工作的自查自纠,并上报总局;二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修订完善《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指引(试行)》;三是完成2018年各单位员工招录审核,严禁领导亲属新入本单位就业。
17.针对所属单位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了整改:
印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单位已完成对选人用人、任职回避工作的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上次巡视问题整改,确保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在全系统得到坚决落实。
18.针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人才储备不足问题进行了整改:
制定了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推荐方案,开展人选推荐工作。
19.针对部分单位人才流失问题比较严重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开展了人才流失调查工作;二是部署对2018年度毕业生招聘工作进行总结,梳理人才需求,研究制定2019年招聘工作计划;三是加强薪酬导向作用,工资总额增量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
20.针对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善学科带头人信息库,开展了地质勘查、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针对性培训;二是制定总部组织机构优化方案,开展内外部公开选聘工作,制定了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推荐方案;三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2018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条件进行调整,待人社部相关政策出台后,修订完善《总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四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高精尖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
21.针对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完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总局党委制定印发了《总局党委工作规则》,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冶金地质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工作的通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团费收缴管理办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完成了《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加强党建,进一步加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级单位纪委向总局纪委报告工作办法(试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初稿。
22.针对有的所属单位党委议事规则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部署指导各单位党委按要求制定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下发《关于开展总局议事规则等决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情况进行自查基础上,总局进行全面复查,形成了一对一检查结果;三是根据前述检查发现问题,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决策管理制度的通知》,限期落实到位。
23.针对个别三级单位党建制度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下发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党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现有党建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单位党建制度梳理及制定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单位党委对所属党组织党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推进所属党组织制度制定或修订工作。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
24.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实施《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局院、控股公司党委提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加大了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办法》的执行落实力度,有序开展了2018年度党建基层联系点工作。
25.针对个别单位党委开展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已责成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基层党委建设,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总局党委;二是强化对部分单位的督查,重点跟踪下一步改进举措落实情况。
2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两张皮”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冶金地质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作为重要原则与内容写入了《意见》;二是制定实施了《考核评价办法》,将各局院、控股公司党委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了总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价,与经营业绩考核形成“双考核”机制;三是2019年一季度,将全面对所有局院、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开展现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其重点汇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情况。
27.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务人员能力素质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了《全面加强党建,进一步加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在基层得到严格落实;二是举办在京单位入党培训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提升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8.针对总局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内部会议公款饮酒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进一步研究提出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已上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制定了《总局总部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总局总部会议管理办法》;三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会、支部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和反思;四是总局党委向国资委党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作了深刻书面检查。
29.针对个别二级单位违规公款饮酒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已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业务招待和会议管理,上报整改情况,对有关人员启动初核,进行查处;三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30.针对个别单位业务招待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已责成相关单位对购买香烟用于招待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二是把出现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31.针对执行业务招待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业务招待相关制度,各单位已将落实情况报总局;二是相关单位向总局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三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起草总局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在完善制度建设基础上,按要求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3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已经完成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开始征求意见,相关人员已退还违规领取的董事报酬;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刻检查;二是已经返还有关物业费、取暖费差额;三是有关二级单位借款一事已整改到位。
3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总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修订完成《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调查研究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总局党委督促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对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风肃纪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34.针对追责问责不够及时问题进行了整改:
已对有关涉嫌违纪违规人员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并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35.针对总局党委对违规投资及转让矿权追责不及时问题进行了整改:
总局全面梳理有关所属单位存在的不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违规投资和转让矿权等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按照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启动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
36.针对信访举报处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司法等机关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信访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各个环节均须经办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加强领导人员对信访举报审批,提出明确批示意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处置意见一般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37.针对有些所属单位对举报件的处置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组织全系统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掌握举报件处置情况,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具体情况,全面掌握对违规违纪人员处理情况尤其是落实“二十四字”办案方针情况,重点解决查核不科学、程序不规范、处理偏轻偏软等问题。在执行审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过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总局纪委全年召开14次纪委全会、20次书记办公会。对有关基层领导人员帮助亲属违规获利问题,完成追缴违规获利工作。
38.针对监督指导下级纪委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
制定并落实二级单位纪委向总局纪委报告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为健全集团层面纪检监察队伍,促进监督、执纪审查、审理等业务规范化、专业化,总局纪检监察部新设综合业务处、监督检查处和案件审理处等三个职能处室,并明确细化工作职责。二级单位均设置了独立纪检监察机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充实了人员。加强对基层纪委履职尽责、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任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腐败风险防控教育,提高腐败风险防控意识与敏感性。开展了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与能力水平。建立纪委书记集中学习制度。积极实践集中办案、交叉办案、联合检查等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出批评。对有关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兼职进行整改,聚焦主业,免去兼职,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39.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修订完善总局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办法,已形成初稿。有效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规范、严格运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形成有效震慑。重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意抓早抓小抓预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为避免“一函了之”等问题,在谈话函询、初核未发现问题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后,及时对被反映人开展提醒谈话。
40.针对个别单位尚未建立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制度问题进行了整改:
相关责任单位建立了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其他二级单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制度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四季度工作安排。
(六)关于“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认识不够深刻,“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41.针对总局党委落实定期专题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健全完善了总局党委定期研究专题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总局党委提出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巡视整改工作的真正落实。召开13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建设、巡视巡察、巡视整改、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42.针对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进行了整改:
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拟定加强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工作制度。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利用责任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4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开展各单位2016-2018年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任期综合考评和选人用人情况评议;二是认真执行提醒、函询、诫勉制度,抓早抓小,及时运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巡视等成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违规返聘原班子成员已整改完成。
44.针对干部交流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成《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的修订,开始征求意见;二是已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完成了对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正在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任期审计。
45.针对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继续开展内控制度立改废工作,第一阶段梳理工作已完成,正在制定立改废计划并进入建设实施阶段;二是下发《关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统筹各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体制机制;三是OA系统增加了规章制度管理板块内容;四是印发《总局关于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中央企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的实施方案》,落脚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上,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和任务时限;五是继续推进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46.针对总局的管控力相对较弱问题进行了整改:
积极组织机关人员参加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总局职能部门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开展系统内干部上下交流、挂职,对总部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充实机关管理人员,切实解决好不会管和管不了的问题。
47.针对部分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成总局外部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同时,对相关问题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运行;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董事会基本信息数据库,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行核实,按月度实时更新董事会信息数据库;三是深入调研所属各单位董事会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董事会和董事开展评价,督促所属各单位遵照规定运行;四是调整了部分企业董事会成员。
48.针对有的单位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矿权交易等业务不够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成了总局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搭建,一期覆盖面为总局二级单位,完成了《总局合同管理办法》初稿;二是全面开展财务基础工作检查。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分批分组对全系统内所属各单位财务基础工作、审计整改落实等八大方面展开深入检查,2018年年底前完成首批检查工作。大力推动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财务骨干人才管理机制,形成“高端引入、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良性循环体系。采取多渠道、分层次、分结构的多种培训形式,加大财会后备人才特别是总会计师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加强委派总会计师管理,切实发挥总会计师职能作用。;三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业务管理的规定》(草稿),对工程建设业务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督促尚未建立采购与招投标内部管理体系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全面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及供应商管理等相关制度;五是结合实际,指导已经建立采购与招投标内部管理体系的单位对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六是完成了采购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并针对内控管理风险,进一步细化了风险管控方案,督促所属各单位建立项目台账;七是全面梳理了“十二五”以来总局矿业权交易情况,并对交易中存在业务不规范、廉洁风险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八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通知》,以积极适应国家矿业权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下发了《关于下达矿业权分级分类结果的通知》,保障矿业权运作管理的时效性与规范性,要求矿业权人主体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职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矿业权业务管理能力的函》,要求各级矿业权管理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矿业权工作岗位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并重申矿业权交易过程中杜绝廉洁风险问题;九是开展了地质勘查技术体系建设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质勘查技术体系建设纲要“等技术标准的通知》,全面启动“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固体矿产绿色勘查技术标准(试行)”;十是组织了新疆、西藏、广西、内蒙、湖南、云南等多个矿业权及二级项目地质工作现场督查敦促。根据现场督查结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管控工作的通知》及《矿业权尽职调查的一般技术要求》。十一是对矿业权交易不规范、招标工作不规范的,启动问责。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一)坚持落实责任,着力推动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总局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国资委党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第四巡视组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三不”原则(即整改措施没有做到位的不销号、相关责任人没有完成整改责任的不脱钩、问题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发力、集中攻坚、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对已整改落实事项将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整改中可能会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边改边犯。
(二)坚持深入深化,着力构建巡视整改长效机制
下一步,总局党委一方面将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保证巡视整改见实效、出成果;另一方面将坚决摒弃巡视完了就高枕无忧、整改完了就诸事大吉的思想,持续绷紧从严治党这根弦,不断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在逐一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显性问题、当前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研究系统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长远性问题,因病施策、对症下药,着力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工作,促进总局的制度建设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具体化;切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检查监督,使制度真正落实落地、务实管用,促进巡视整改不仅见实效,而且见长效。
(三)坚持结合实际,着力实现改革发展党建全面加强
总局党委将突出抓好巡视整改与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巡视整改深入深化。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落实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巡视整改推动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步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如期完成“转企改制”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细化总局发展战略的目标、路径、举措,打造“一流绿色资源环境服务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抓大事、议大事的机制,着力提高集团化运营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培养技术优势,强化市场开拓,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提高经营质量,强化资金管理,打造核心竞争力。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新时代冶金地质党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建质量提升年”为载体,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着力加强“三基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和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严格落实《准则》《条例》,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整改总局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上下同心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落实的发展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92827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国际2座1103室; 电子邮箱:cmgbzgb.cmgb.cn。
中共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