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8月20日,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29日,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向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20年6月16日至8月20日,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对总局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29日向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的有关情况,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巡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情况的反馈意见》。总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五个方面的整改建议和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从三个方面提出的十个具体要求,逐条认真研究分析,细化为71个具体问题点;建立整改定期通报制度和销号制度,列出详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明确了8位责任领导、12个责任部门、7个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07项,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党委“三稳四保一加强”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与推动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实现“两个力争”结合起来,较好地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到十二月末,预计全局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2.16亿元,同比增长8.29%,其中经营收入241.47亿元,同比增长13.9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80亿元,同比增长16.04%,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截至目前,巡视整改制定的207条整改措施中,已整改完成154条,16条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16条措施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成率约为90%;4条措施计划于2021年完成阶段性目标,17条措施需长期推进。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总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到,这次巡视既是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国资委党委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对总局党委进行的一次极为严肃的政治提醒,是在总局改革发展转型的关键时刻对我们的一次及时鞭策,有力指导和推动总局党委再体检、再反思、再整改、再出发。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2020年9月29日反馈会后,当日下午,总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国资委党委要求,研究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巡视整改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全面领导整改工作;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及纪委书记担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履行整改工作相关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包括规划发展部、巡视办、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经营部、科技地质部、风险管控部、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企业文化部、纪委综合监督室、纪委纪律审查室等部门组成,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集中整改阶段,总局党委召开6次专题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汇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国资委党委有关要求,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局长听取了巡视整改计划、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专题汇报,及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巡视整改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要求,加强对上沟通和对下的组织协调,较好完成各项工作;制定印发《总局纪委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立了5方面的巡视整改监督内容,8种监督方式,对总局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内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导,建立督促整改工作台账,各直属单位针对内部巡视反馈问题578项,已整改问题529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形成有力震慑。认真落实巡视中期反馈问题的整改,做到即知即改、能改尽改,对15项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及时纠正部分选人用人、履职待遇、巡视整改等方面存在问题。对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办公用房超标、返聘人员管理等问题高度重视,严查快办、立行立改,立案审查5件,给予8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1人留党察看两年、3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给予其中5名领导干部行政降职或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召开总局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抓好巡视中期整改督导,下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任务督导工作的通知》,对照总局党委《落实巡视组领导讲话要求的任务清单》中明确的14项整改要求49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督导。二是坚持全面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表述“有的”和共性问题,总部相关9个职能部门分别针对严禁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及出借资质行为、招标采购、选人用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项专项整治情况、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收入成本、虚构交易、虚设库存、涉嫌业绩造假、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章公文、会议记录等问题开展13类自查整改工作,在为期3个月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中,共发现各类问题86项,并研究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聚焦问题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207项整改措施中186项已基本完成,其它项正在持续推进落实。按照原因不清晰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既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三是坚持开门整改,注重整改实效。总局党委以“真负责、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的态度,认真实施整改方案,及时向国资委领导汇报,听取意见;班子成员相互交流,主动征求意见;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督导,落实整改、督导整改,将总部整改与基层整改贯通起来;召开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会议,督导总部部门之间横向沟通交流,将突出问题整改和系统整改贯通起来,完善整改任务的具体措施。根据巡视整改任务,将梳理出的4大方面、71个问题、207条具体措施,结合党委班子同志的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名”和问题指向明确的单位和部门,认真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就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集中整改。
(三)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总局党委认真准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制定方案,做好准备。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对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开展谈心、撰写发言提纲和整改措施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责任、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会议的召开打下了基础。开展谈心,加强沟通。党委书记带头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问题,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班子成员副职互相谈心,达到了交换看法、增进了解、沟通思想的目的,为开展批评打好基础;班子成员与主管部门负责人谈心,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建议,提出工作要求。撰写材料,深入分析。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的发言提纲,党委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防止形式主义,总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与总局党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领导班子将在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反馈的问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从思想深处找原因,进行深刻批评、自我批评,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片面追求做大规模,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专题会、党委中心组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结合总局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成立总局综合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并推动成果实践落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企改革“1+N”政策精神,加强对总局改革改制的研究,加强与国资委的沟通汇报,形成改革改制研究报告,推动委管地勘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认真研究和编制总局“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总局发展战略,强化战略引领。按照提质增效稳增长的要求,突出强调“两利三率”经营质量指标,结合今年生产经营实际,考虑疫情影响,结合队伍稳定和职工收入增长需求,2021年年度经营计划以利润总额增长基本要求为导向,以经营收入利润率核定经营收入,力争经营质量与速度规模的协调统一。自2021年起,依据“十四五”规划部署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对直属单位经营业绩的考核监督,下发《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关于开展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在总局范围内开展经营业绩自查自纠,各单位已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在2020年12月底前报送经营管理部和财务部、风险管控部备案,并限期整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营管理部会同财务、审计部门抽调专人对中能化贵州公司等6家单位财务经营业绩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凡对存在人为调整收入成本、虚构交易、虚设库存、涉嫌业绩造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分配工作小组工作安排,完善直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新修订的考核办法降低了规模类指标权重,收入指标权重由15%、20%统一调减为5%,提高了高质量发展指标权重,“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比重”指标权重由10%提高为15%,新增技术投入比率、科技创新能力指标,突出创新驱动。
二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总局总体发展战略和“两非”剥离、对标世界一流管理等工作,控制和压缩一般建筑施工、非主业贸易等业务,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措施,放开搞活生物材料、生物饲料等产业,推动总局转型升级。进一步研究明确总局主业范围,制定《总局产业布局专项规划》。通过科技创新等手段,提升核心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修订《总局投资管理办法》,聚集主责主业加强投资,将非主业投资比例控制在12%以下。依托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优势,拓展和延伸地质工作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地质勘查与技术服务、地理信息、生态与环境治理、地下工程等业务领域。加强对所属企业核心业务的考核,在年度指标设定等方面充分考虑核心业务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实施所属企业投资并购负面清单制度,年度新增企业数量原则上控制在上年净利润增长比例的50%以下,同时明确所属企业投资并购、新设企业必须符合总局发展战略和总局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制定《总局股权投资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总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指引》,修订《总局投资项目后评价办法》,实施新设企业项目法人负责制,明确投资责任与义务。持续推进压减退出剥离等工作,认真落实压减和“两非”剥离等工作方案。同时,对近5年内成立的企业开展摸排,对投资3年以上、且连续亏损或竞争力不强的企业,通过关停、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
三是加大内部重组整合力度,结合地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和总局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在“十四五”规划中,对重组整合工作作出部署,按照专业化与区域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体布局,推进形成3—5个具有较强规模的专业化、区域化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业务与市场的差异化管理,明确和落实所属企业差异化发展方向。发挥总局经营管理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所属企业开展市场业务的指导和重点项目投标的协调。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将科技投入纳入年度考核,实施奖惩机制,提高投入水平。对二级单位承担总局科技项目、团队等进行资金配套要求。2020年总局层面科技投入增加了25%,并制定了到2022年前全局科技投入占经营收入比重不低于3.0%的实施方案。出台了总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办法(试行)》,规范全局科技投入统计。集中资金强化科研立项聚焦度。2020年科技立项按总局“十大科技攻关方向”进行了整合,由2019年的44项聚焦至14项。对科技考核中的科技投入、成果等进行领域认定,聚焦核心攻关方向。后续科技立项、团队建设等均按总局“十大科技攻关方向”开展。加强总局科研技术力量整合和科技团队建设。根据总局“十大科技攻关”方向,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实现“开放融通创新”。目前已出台了总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12月已组建了首批10个总局一级科技创新团队,15个二级团队,后续持续加强科技团队建设,为建设培养高层次的省部级、国家级研究团队与平台提供基础,提高我局科技技术力量水平。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对“1025”工程等总局关键技术攻关的力度,并开展专项督导。对“木里生态治理工程”等生态地勘主业的重大关键技术单独立项攻关。完善科技考核方案,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提高考核加分,强化对具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考核激励与推广。
五是修订《总局会议制度》,再次强调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在《总局会议制度》中增加了“总局党委专题会议”内容,明确对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在年度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将进一步明确结合总局工作实际体现相关具体要求。
六是党委办公室通过对《总局会议制度》的修订,明确了会前加强沟通,会上明确表态,会议记录详实准确,会议纪要必须同会议记录保持一致等具体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总局会议制度》,做好会前审批,加强会前酝酿,促进党委班子成员及时有效沟通,缩短会议时长。巡视反馈后,总局党委会议议事时间有效缩短,议事质量明显提升。
七是在总局改革改制研究过程中,加强与班子成员、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沟通,努力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总局整体实施转企改制前,坚持事企分离、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企业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总局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国资委备案,明确推进所属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时间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以提升发展质量为抓手,在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中,把提高利润率等效益指标作为重点。同时,积极争取政策与经费支持,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一步宣贯“现金为王”理念,加强资金筹划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提高经营创现能力。持续做好所属单位参加地方社会统筹监测,督导有关单位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按照地方社保机构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加入地方统筹。制定《加强装备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发挥地勘能力建设和装备能力建设的投资效能,规范设备折旧费的提取和使用,依据核心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技术装备投入。
八是加强业务源头控制。强化合同管理,明确催收政策,确定责任人,按照“谁形成的欠款,谁负责催收”的原则,建立催收台账,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加强日常监测分析。每月编制“两金”压控监测报告,动态监测各单位“两金”情况,推动“两金”管控常态化。加强现场督导。对中化明达、中煤建工、中煤江南、煤航集团等四家重点单位“两金”压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考核奖惩。将“两金”管控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两金”管控考核奖惩,对未完成“两金”管控目标的单位,每个指标扣0.5分。创新盘活措施。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证券化,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能化保理-海通-央企能源地质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项目,盘活存量“两金”9.9亿元。建立管控责任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两金”管控责任体系,形成业财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在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的基础上,定期上报总局催收进展情况、通过法律手段清收情况、奖惩政策落实情况等,真正将“两金”压控落实落地。制定“两金”管控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力争年度“两金”净额增幅低于收入增幅,周转效率逐年稳步提升,剔除新并购企业后,2022年末非正常类“两金”净额较2019年末压降55%以上,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深入分析各业务板块、各子企业“两金”规模、构成、风险等基础上,合理分解子企业“两金”管控目标,细化管控要求,确保完成“两金”增速、周转效率、非正常“两金”压降目标。
九是针对部分所属单位资产负债率高问题:加强日常监测。每月编辑“降杠杆减负债”监测情况报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降杠杆减负债管控工作的通知》,及时提示预警,推动“降杠杆减负债”管控常态化。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中煤矿业、中煤建工、地质集团、中化明达等5家重点单位“降杠杆减负债”督促检查力度,对五家单位总会计师进行专项工作约谈,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将“降杠杆减负债”、现金流管理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管控目标值的单位予以扣分,对超过目标值5个百分点的单位予以降级处理。加强投资管控。严控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并购,防范投资风险。严抓督促整改。要求所属3家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确保完成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目前3家单位均上报专项整改报告。
十是针对“法律诉讼案件频发”问题:听取中化湖南院土地开发案件、中煤建工原邢台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等涉诉案件情况专题汇报,积极督导、协调案件处置推进,向上级相关主管部委现场汇报,到涉案法院说明、协调等。就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外部专家开展论证,部分案件向国资委、最高院等请示、沟通协助等。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对案件数量前5名单位进行约谈督导,多元化解决纠纷,降低风险敞口。下发重大法律诉讼案件督导通知,强化案件主体责任,成立案件处置专班,月度动态跟踪指导,对总局目前现存涉诉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10个案件进行挂牌督战。采购纠纷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要求直属单位以案为戒,以案促管,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倒查管理薄弱环节,有效控制案件增量。加快完成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和国资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合规管理和纠纷案件等模块运用。修订《总局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压实案件管控处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局涉诉尚未结案案件386件,较2019年末537件减少151件,降幅28.12%;涉案金额29.23 亿元,较2019年末33.38亿元减少4.15亿元,降幅12.43%。2020年1-10月,全局通过诉讼累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2.84亿元,有效维护了总局合法权益。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办公室修订《总局会议制度》,并新增党委专题会议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局党委组织召开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了总局纪委近期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并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明确安排部署及具体工作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党务协调,加大对纪委工作的督促推动力度,全力支持总局纪委查办线索,并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听取总局纪委专项工作汇报。总局党委责成纪委纪律审查室组织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其中对驻委纪监组转办、交办的,群众反映集中的,总局党委管理及三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全面梳理;要求各直属单位加紧办理在办、待办问题线索,对内部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保证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汇报。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务求查清查实,依规依纪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驻委纪监组报告。制定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纪委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严格执行《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总局有关案例,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推进“两个责任”落地,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修订《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总局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及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工作质量,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总局党委组织部对2016-2019年个人事项比对不一致人员重新进行了认定,按照认定情况进行了处理。其中,未报告夫妻名下一套以上房产的7人,未报告夫妻名下40万元以上股票、基金的5人,未报告家人投资企业的6人,本次重新认定后,1人重新认定为瞒报,给予诫勉,同时撤销原任职务,其余人员维持原认定结果和当年处理结果。并进一步学习“两项法规”,今后工作中执行统一标准。制定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实手册》,主动报告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扎实构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掌握所属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推动落实管理治党政治责任,要求各直属单位党委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报告,目前各直属单位党委已完成2次报告。每年12月底前要求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将各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记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内容。总局纪委综合监督室每年向党建处提供对各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考核评价意见。对各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6个方面19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在总局系统作了通报,并已督促完成整改,各单位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各直属单位近三年执纪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纪委书记例会上对中能化建设、二勘局纪检机构在近三年中零执纪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二勘局、中能化建设2家零执纪单位纪检组长进行约谈。
二是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对各责任部门及时提醒,根据完成进度随时更新,加强督导。总局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实施重点精准监督,确保整改实效。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领导干部多占福利房清退问题,总局纪委下发监督提示函,督促中化局、二勘局、水文局党委明确整改时限、具体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改结果。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以及国资委党委制定的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机构选人用人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总局党委巡视人才库的意见》《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总局党委巡视机构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的具体措施(试行)》《总局党委巡视工作“十必须十不准”》《关于总局党委党委巡视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巡视组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等10项规章制度,规范巡视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加强纪检、巡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新增巡察机构3个,新增巡察人员6人,所属单位已全部设立巡察机构,共有巡察人员49人。按照做强总局、做实基层原则,强化机构设置,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内部巡视巡察,充实工作力量。
四是组织机关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并开展研讨,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制定《总局机关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制定了6项工作措施,强化先进典型选树和党员亮身份等措施,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效果。专题组织学习总局党委关于印发《总部各部室和专责机构职能及主要工作事项》的通知,对各部门职责执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意见。将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作为机关党委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重点,压实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布置开展机关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互检,并把相关内容作为检查重点。修订《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九不准九必须”规定》。机关党委以“坚决克服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为主题召开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将学习范围扩大至纪检委员,同时将学习资料转发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各党支部围绕作风建设,制作展示了一次专题党员园地。以“抓好巡视整改、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
五是对总部部门副职(二级部员)以上人员办公室面积进行实测,建立台账,对照制度列出超标台账,研究确定整改和调整措施,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督导机关党委所属相关基层党组织覆盖的5家单位进行自查,提交自查和整改报告,确保办公面积合规不超标。结合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总局所属各单位重点事项监督清单》修订完善,经审定后正式下发各相关直属单位和总部各部门。对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和监督检查;对投资并购、项目建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化公为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了纪检综合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并落实整改。在总局纪委书记办公会上,集体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着力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量和水平。在直属单位纪委书记例会上,集体学习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纪委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向我局移交信访举报件81件,梳理为43方面问题,分为四类,其中,涉及诉求5个、反映总局党委不涉及具体人的6个、反映总局总部的2个、反映各直属单位党委和个人的33个。对本次巡视移交的重复举报慎重把握,不轻易函询了结,制定《关于对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核查的方案》,从总部和二级单位抽调出36名纪检干部成立7个核查组,对所有重复举报再次核查。诉求类信访件转交相关部门及单位妥善处理。截至12月25日,在线索核查处置过程中,谈话函询2件次、初核38件次、予以了结32件次,立案审查4件次,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组织处理10人。挽回经济损失29088元。针对公开招聘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招聘实施方案,对试用期满人员未进行考核评定等情况,向相关单位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促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力争达到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加强线索处置,持续监督整改。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直属单位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建立健全重要问题线索向党委汇报制度,各直属单位已落实完成。建立巡视移交线索问题台账,形成责任清单,结合日常工作对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强化整改跟踪,加大抽查力度,有效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对监督执纪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全面梳理近三年来纪委处置的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就采取谈话函询方式了解情况的37件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修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纪委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细化了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类型,规范了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及相关文书模板,加大谈话函询说明回复情况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修订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方式、考量因素和政策运用指引表》,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对反映中煤建工在推荐劳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建议并督促整改。建工集团党委下发《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调整某某同志及某党支部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的决定》,纠正考核结果;修订完善《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细则》《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直属单位负责人受到问责、党内纪律处分后薪酬待遇问题的通知》3项相关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考核。
六是对于初核类问题线索,规定原则上3个月内核查完毕。对巡视入驻前办理中和巡视期间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严查快办。对领导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办公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补缴或退回相关费用,对两家二级企业领导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理,并在警示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曝光。巡视期间转办的问题线索中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部办结,查处相关违规违纪问题责任人,并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曝光。总局纪委抽调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及纪检干部组成7个检查组,对20家二级单位和5家三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项专项整治情况两个方面24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6大方面19项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向系统内通报。坚持部门协作,加强纪检与审计、组织等部门协作,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衔接工作。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教育提醒、执纪问责,下一步针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的6个人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审查中。建立定期通报曝光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回潮。
七是坚持“三为主一报告”,利用纪检平台,要求各直属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及时上传自收举报和处置资料,涉及行政处理也一并上传,保证随时监督直属单位监督情况、办案质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报典型问题,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三年零执纪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为了破解“零执纪审查”的困局,总局纪委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探索建立全员执纪审查协作机制,以总局纪委纪律审查室为依托,抽调全系统纪检业务骨干,组建7个核查组,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通过纪检平台及时上传工作进展情况,纪律审查室提出工作要求和提示,并组织进行阶段汇报,着力解决基层执纪审查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抹不开情面三大难题。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
八是加强谈话提醒,做到四个必谈(任前谈话、任前廉洁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总局纪委会同总局党委组织部,针对一位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多名亲戚在总局系统内工作等问题,对其进行谈话诫勉。总局纪委书记分别对总局党委新提拔35位领导干部和4位新任纪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和任前廉洁谈话;对反映总局总部部门领导工作存在官僚主义问题、对反映总局总部部门领导作风等方面问题、对个别零执纪单位的纪检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建立谈话提醒台账。
九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入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做强集团、做实基层、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的总要求,持续推进总局纪律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认真总结总局系统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年来的工作、多方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4个区域纪检中心,主要负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垂直管理将总部执纪力量向区域延伸,做强总部。监督下沉,做实基层。更加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工会民主监督及监事会依法监督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大监督工作格局。补齐短板。整合二级单位执纪力量到区域纪检中心,强化总局纪委对执纪工作的直接领导,补齐单位规模小、执纪力量不足、执纪偏松偏软的短板。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二级单位原则上均设立纪委,健全江苏局、浙江局、湖北局等9个没有设立纪委且规模较大二级单位的纪委机构和人员。规模偏小、未设立纪委的二、三级单位,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纪律检查委员,加强基层纪检人员力量配备。
十是修订纪检干部十不准,进一步严格规范要求。修订《总局直属单位纪委书记 (纪检组长)履职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工作。结合纪检体制改革,制定《各区域纪检中心、直属单位纪检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总局纪检机构工作考核结果与纪检人员业绩考核挂钩办法》等制度。在巡视过程中,对2名违纪的纪委书记给予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集中整改阶段,约谈两名“零执纪”单位的纪检组长。
(三)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基层党建基础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局党委收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会议,在党委会上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总局党委要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总局党委组织部逐字逐句逐条研究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对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解出问题41个,制定整改措施73条,建立了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2项问题自查清单,在全局直属单位范围开展了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举一反三,防止检查指出的问题重复发生。截至目前,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制定的73条整改措施中,已整改完成48条,10条措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14条措施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成率约为98.6%。1条措施需长期推进,预计2021年上半年完成。下一步将提交专项报告。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在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在处分影响期内获得表彰、评优情况及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任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总局党委于9月印发文件,对有关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获得的表彰、评优予以撤销。对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进行梳理,对存在“明降实升”情况的干部予以调整。对上轮巡视发现多位亲戚在总局系统工作的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亲属在系统内工作情况前期已进行整改。进一步梳理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工作情况,明确任前报备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清理。制定《总局干部选任程序工作规范》,明确在干部选任、表彰时,充分核查干部受处分情况,严格落实征求总局纪委廉洁意见的机制,处于处分影响期的干部坚决不提拔使用。进一步细化规范外部调入(引进)人员、公开招聘的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
二是修订《人员调配交流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外部调入(引进)人员、公开招聘的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总局干部选任程序工作规范》,改进和完善考察方式,在注重能力考察的同时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对任现职不满2年的干部,均进行延伸考察。同时,在《总局直属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对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在考察谈话过程中进行深入了解,体现人选全面情况。加强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请示报告,严格审核任职条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修订《总局直属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梳理、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要求。自2021年起,各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全部为企业身份。
三是对《总局直属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总局党委管理干部范围。修订了《总局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不再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不设首席营销官,不再将直属单位首席专家组组长列为非领导职务。
四是将1人调整为非领导职务。要求1人回到中化局工作,鉴于目前中化局刚刚完成全员竞聘,暂无合适岗位安排工作,目前将其安排为待岗人员,待有合适岗位后予以安排。对相关人员要求中煤江南党委撤销提前解除处分决定,并将其解除处分后新任职务任职时间纠正为从处分影响期结束之日算起。认真核查二勘局退休职工参与违法活动事宜,因之前未收到判决书,央保中心无法办理停发养老金,二勘局收到判决书后第一时间,于2020年7月办理了停发养老金。今后总局党委在开展内部巡视时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五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在直属单位范围进行了自查。对总局党委管理干部退休待遇进行排查,已与2名退休领导干部重新签订了返聘协议,调整了薪酬标准;将1名退休领导干部的退休待遇调整为副局级;1人撤销原任中化局副巡视员职务;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排查。制定《关于加强事业身份管理的意见》,加强事业身份的管理。
六是制定《总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对人事档案管理明确了要求。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重新认定,完善了相关档案信息,目前已完成总部及部分直属单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将于2021年完成全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审。
七是结合总局“十四五”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十四五”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在“十四五”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明确“三支队伍”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举措,激励人才活力,多方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多渠道吸引人才,“拴心留人”。坚持大力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人员,建立及时发现、动态储备机制,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统筹使用年轻领导人员,条件成熟的及时提拔重用,注重培养选拔基层经历丰富、业绩突出或经过急难险重任务历练的良将贤才。加大总局总部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到基层一线、市场前沿、吃劲岗位培养锻炼。
八是印发《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关于开展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梳理工作、查找漏洞不足、强化管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总局各直属单位均已提交自查报告。对中能化进行了专项整改督导,总局党委专门约谈了当事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学习、深刻自省、切实提升政治素质,该单位已上报自查整改报告,明确了“当事人将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查剖析,自我检讨”等具体措施。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把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检查剖析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局办公室系统内开展了自查整改,督促总局系统各办公室严格执行规定,并以2020年办公室工作培训班为契机,进一步提出了总局会议制度执行的具体要求,提升总局办公室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九是中能化建设集团党委对其党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约谈,对其工作进行了批评教育。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总局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巡视整改措施转化为制度要求,确保具体工作有规可依。分别督导中煤江南(广东局)、地质集团、中煤矿业、中煤建工、二勘局5个直属单位党委进行了专项整改,约谈了相关党委、部门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制定《公司(局)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上党课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责任制;安排集团纪委书记围绕有关问题讲了巡视整改专题党课,对党支部手册使用、加强党务业务培训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把存在问题的支部作为党委书记基层联系点强化工作指导。在修订的会议制度中,明确了会议记录详实准确,会议纪要必须同会议记录保持一致等具体要求。同时,全面核查了2017年以来总局党委会议记录情况,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及时整改。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详实完整。
(四)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力,经营风险隐患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印发《总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按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制定了用车台账。通过开展联合督导工作,督导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办公室工作培训班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规范。在工作培训班后,在全系统内开展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自查工作并形成了整改报告,确保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总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总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办法》,要求直属单位对履职待遇制度进行修订,并进行审查备案,已审核完成18家直属单位,剩余4家单位将于12月底前完成。
二是约谈中能化发展建设集团,针对印章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督导进行了工作整改并报送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在联合督导工作中,对各单位办公室明确提出了印章、公文使用要求,确保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检查,出台《总局办公室评价办法》,督促总局系统各办公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修订财务制度,更新财务制度汇编,加强制度宣贯,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手段,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督促整改,要求某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是建立总局集中管理的电子采购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目前电子采购平台功能建设已成型,正在进行基础数据预埋工作,计划2021年3月31日前达到试点单位试运行条件,2021年7月31日前达到全局试运行条件,2021年12月31日前全局正式上线。下发《总局开展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发现问题51个,正在汇总总结及整改。根据总局《关于严禁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及出借资质行为的有关规定》,下发通知,对所属单位工程挂靠、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人对中煤建工北京分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资质维护管理、项目分包管理,组织举办资质建设、维护管理培训班,提升资质维护管理水平,严格项目投标程序,强化内部监督,防范资质使用风险。下发《总局关于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自查的通知》《总局开展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目前自查及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正在汇总总结及整改。结合单位实际,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及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将招采管理工作纳入各直属单位领导人业绩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避免违规行为。对中煤建工、中煤江南相关问题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已完成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形成专题整改报告。对问题项目对应的分包商,现在还正常经营的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已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加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方式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针对河南某项目:一是风险管控部下发《关于督导某单位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妥善化解风险。二是其单位积极跟进配合当地政府拟通过“在库整改”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瘦身工作,变更后,其单位拟继续参与项目投资。若中标,则通过融资解决相关事项;若未中标,则新的社会投资人将支付存量工程的相关款项。目前该项目正在按新的方案持续推进中,程序未全部履行完毕。三是提高PPP项目承接质量,风险管控前移。
针对陕西某项目:一是风险管控部下发督导函督促其单位开展整改工作。二是项目已获得银行贷款批复,其单位及政府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针对山东某项目:一是风险管控部下发督导函督促其单位开展整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案件进展,在法院判决后,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相关财产,拍卖土地等法律措施,尽最大努力执行款项,保护权益。三是进一步精细项目立项管理,对常规类项目、垫资类项目进行分类立项管理,增强项目立项管理针对性。细化投标流程管理,推进投标流程标准化,加大项目前期考察力度,尤其是民营项目,严格把关,严控项目立项风险。预计于2021年春节之前取得本案件一审判决。
针对河北某项目:一是风险管控部对其单位发函督导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市场及客户履约能力调查。三是加强施工队伍建设,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四是加强成本管控、“三算”管理,经营、工程、财务形成对账、结算、资金的三同步。五是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的签订、交底、履行、变更、解除及时办理。六是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完成现场结算资料并上报甲方,督促甲方完成最终结算,及早收回工程款。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力量催收项目款项,项目管理工作将持续加强。
针对河北某项目:一是总局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已完成此事项追责工作,完成了案件基础调查、初核、资产损失鉴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等工作;同时完成国资委禁入限制人员系统的录入工作。二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其单位相继出台《某单位招标管理办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建立违规追责台账、做好对账销号和追责整改工作,加强合法合规教育培训、防止因合规问题引发新的经营或法律风险。
针对某单位3个项目:一是风险管控部下发督导函督促其单位开展整改工作。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妥善化解风险。二是其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及实施措施,采用抵押担保等多种保障方式,最大限度依法维权。三是不断提高项目承接质量,强化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及业主方资信及履约能力调查,做好投标前成本测算工作。加强对项目部或项目公司的管控力度,强化联营方、分包商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巡查及考核工作。四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针对某项目,若在计划期内未退回保证金,将采取法律手段。针对某项目,其单位已启动法律程序并采取保全措施。
针对“某单位与民营企业开展煤炭贸易,目前尚有5273万元未追回”问题:一是风险管控部下发督导函督促其开展整改工作,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妥善化解风险。二是其单位已提起诉讼并胜诉,在执行中。目前已实际回款60万元,质押钨条,评估价格156.24万元,风险敞口金额5056.93万元。三是其单位将依照总局发展战略及自身业发展定位,选择适合其投资规模和体量的项目,同时做好前期尽职调查、项目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等工作。
针对“某单位,因前期尽调不严,拟合作的铜矿采矿权已过期,从民营企业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背负多起诉讼,存在重大失信”问题:一是法律事务部及时与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提供指导。项目目前处在沟通协调阶段,暂未正式合作,拟合作矿权因政策变化逾期,拟合作方正在积极推进办理矿权续期,双方将在采矿权手续合法后再进行合作。二是其单位选聘的职业经理人某某作为4个合同担保人牵涉诉讼,其已书面承诺本人将承担担保诉讼事项给单位带来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三是法律事务部将于本月印发《股权类投资项目法律核指引》,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要求各二级企业严格按照投资项目法律审核要求,落实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对尽职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论证、复核,举办投资风险管控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属于立行立改的,已全部落实整改;属于中长期的,也已明确节点目标,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总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要求,抓细抓实抓深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过程,变成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地质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继续努力奋斗。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作为中央企业,总局将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党的政治建设对党的各项建设的统领作用,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一是时刻牢记央企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代表国资委党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国资委党委对总局党委的关心与爱护,是对总局党委的政治要求,总局党委将更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强“根”铸“魂”、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凝聚力量,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自我更新的勇气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资委巡视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巡视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巡视整改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根据巡视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加强相关部门、单位的督导,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挂账销号”管理,依托整改方案及台账,对整改措施进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整改工作月度监督检查机制,密切跟踪整改动态,加强对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推动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推进情况,通报整改工作阶段性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部署。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激励。加强对巡视整改的阶段性评价,建立问责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及台账,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及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四是加强整改公开,全程接受监督。将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总局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改革发展
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需更加注重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因此,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将巡视整改与研究和编制总局“十四五”规划相结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总局发展战略,强化战略引领,做强做优主业,形成良好发展格局。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建强基本队伍,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能力。大力培养后备干部,加大培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干部方针政策学习,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三是巩固发展根基,规范经营管理。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探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管控能力,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现金流风险、法律风险、投资风险等重大风险实施统筹管理,防范并化解重大经营风险,筑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加强法治建设,加快建立与经营规模、市场地位和企业需求相匹配的法律事务机构,落实企业合规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风险管控,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03780,电子邮箱:346856076@qq.com。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