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国资委党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15日,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协会党委书记陈全训带头抓整改落实,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协会其他10位党委委员全力配合整改,其中任旭东、赵家生、贾明星、王健、范顺科等党委成员分别牵头六大方面的整改工作。从协会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整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改有关事项,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六大方面17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台账,提出了123项整改措施。协会各部室、各所属(代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全力配合并完成有关整改内容。截至目前,整改台账的123项具体措施中有84项全部完成,9项将于今年年底完成,30项需要长期坚持执行。现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协会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按照国资委党委要求,切实承担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协会党委书记带头抓整改落实,2017年2月17日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决定成立协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成员各负其责,范顺科负责整改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通过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格局
2017年2月22日,协会党委召开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委书记针对协会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限要求和保障日常工作等五点要求。协会各部室主任(支部书记),各所属(代管)单位党委(支部)书记、纪委书记、行政负责人,各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两个多月来,协会共召开8次专题党委会研究有关整改事项。整改工作小组集中精力、加班加点,认真按照巡视组要求和协会党委会决策,开展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任务分解、层层压力传导,主要领导带头全面抓,分管领导俯身带头干,有关人员全力配合,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整改落实。
(三)细化任务分工,狠抓整改落实,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协会党委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逐字逐句分析,制定了123条具体措施的整改台账;对巡视反馈的10项问题线索进行逐项核查,厘清了有关问题,对1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地研院、技经院、鑫达中心、再生分会、游艺机协会等18家所属(代管)单位,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协会党委的要求,积极自查,认真整改,按期完成了本单位的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分为6大方面共17个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改革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中共中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民政部、国资委关于协会脱钩的安排部署和最新进展情况。根据党中央和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加强与国资委协会党建局汇报沟通,2017年底前制定好《协会脱钩改革预案》,强化协会党委对脱钩改革的核心领导,统筹协调好行业脱钩、转型发展、增强内生动力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广泛征求协会干部职工意见、凝聚脱钩改革共识,结合协会改革预案的制定,2017年底前制定好《协会五年发展规划》。三是规范和完善协会“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等事项的通报和征求意见程序,制定了《协会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和通报制度》和《协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四是着力调动协会各部门业务拓展工作积极性,把“拓展新业务工作激励制度”纳入协会绩效考核制度。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设立固定意见箱,征集协会本部和所属代管单位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见箱中反映的问题。六是积极宣传协会重大事项和决策部署,及时回应职工对脱钩改革、协会长远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的关切。
2.针对“党组织功能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深刻领悟协会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精神内涵。二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协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中,坚持党委前置决策原则,同时加强党委在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对触犯党规党纪的,按照“四种形态”及时问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3.针对“班子开拓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一是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加强和完善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协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指标,修订完善了《协会考核办法》。二是增强领导班子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公平、公正的职业晋升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修订完善了《协会本部干部职务任职实施办法》。三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协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四是正在积极向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协会党建局汇报协会领导班子换届事项,研究制定协会领导班子换届方案,在换届方案中优化配置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分工,统筹考虑和解决领导班子人员老化问题,提升班子开拓创新精神。同时,制定了《协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对协会领导干部兼任职务进行审核和规范。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一是积极向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协会党建局汇报协会党委换届事项,待上级意见明确后,抓紧完成协会党委换届。二是增加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增强协会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对所属(代管)单位党建业务指导;各所属单位配齐配强党建、纪检干部,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协会加强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协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协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奖惩制度(试行)》、《协会“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建立了协会党委系统内党建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交流平台,加强基层调研和交流沟通。建立了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深入了解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所有党员坚持在支部工作APP的学习。五是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国资委通知要求,足额收缴全体党员党费。
2.针对“党的建设未能有效融入协会中心工作”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委前置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决策上,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协会从业活动、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开展好党建日常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按照党中央和有关部门要求,修改协会、代管协会章程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明确将党建工作写入协会和代管协会章程,以及分支机构工作规则和有关管理办法,充分体现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将在各理事会最近一次大会上表决通过。三是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为协会党的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3.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选拔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协会本部干部任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选人用人时增加动议程序,遵循“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的要求,坚持干部逐级提拔的原则,对破格提拔的干部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协会与所属单位,协会与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双向交流,加大员工到基层锻炼的机会。四是重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有关规定,明确填报纪律和要求。加大抽查力度,对不如实填报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协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协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的安排、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二是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紧压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制定《协会纪委约谈制度》、《协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协会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追究办法》、《协会纪委案件检查、审理工作和党纪处分规定》、《协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协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实现刚性约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四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在协会党委办公室设立纪检监察处,增加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五是规范协会及所属单位各纪委书记兼任的不兼容职务,保证纪委书记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协助党委做好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落实好《协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权力运行,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二是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贯彻落实国资委协会党建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会纪委案件检查、审理工作和党纪处分规定》,对没有落实好责任的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三是按照《协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协会信访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流程规范,件件落实。四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意识,永葆廉洁本色。
(四)关于“有色协会自身管理和建设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评奖评优、涉企收费”的问题。一是制定《协会评奖评优活动管理办法》,减少并规范评奖评优活动。严控行业科技奖、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和优秀论文奖、地质找矿成果奖等评审通过率,2017年较前三年平均值下降5-10%;严格管控评审费用的收支,杜绝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项目的赞助,确保评奖评优评审的公平公正。二是停止科技奖励专项资金筹集工作,并将科技奖励专项资金“种子资金”3000万元全部返还有关单位。三是在今后《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表中注明经费来源,对于使用“国际交流专项经费”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并予以公示。
2.针对“办展办会、出国团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并按照审计署有关要求,全面反映京外召开的属于会议费列支的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要求办会,根据会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审批类和备案类国际会议。同时,严格协会会议管理、严控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国际会议数量,规范协会会议发文。三是严格执行《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若干意见》(国资发外事〔2014〕15号)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协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人员数量,将协会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数量和人数均减少15%。四是严格执行《协会出国(境)人员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协会所属(代管)单位有关负责人因私出国(境)管理,尤其对人事关系不在协会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建立出国审批会签制度,要求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及协会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因公因私护照管理。
3.针对“对代管协(学)会和分会管理较为松懈”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对代管协(学)会的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资委的委托职能,做好对代管协(学)会党建、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以及协会制定的代管协(学)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对其设立、变更、注销以及年检有关事项进行严格管理。二是加强对分会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分会的设立、变更、备案、考核等日常管理,干部管理,举(承)办的会议(展览会)管理等工作。三是加大对代管协(学)会和分会的审计监查力度。将分会财务纳入协会统一核算和管理,提升财务预决算编报质量。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办法》等文件要求,在代管协(学)会及分会换届或届中负责人调整中,加强对代管协(学)会及分会负责人在人选考察、报批流程、党委会研究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按照民政部和国资委的规定,严控非驻会副会长职数。
4.针对“公车私用情况普遍”的问题。一是对公务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纠正公车私用问题。协会本部及所属有公车单位分别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非公务时间车辆使用、封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建立车辆管理、使用台帐;明确车辆使用人员及领导干部用车和交通补贴标准等,杜绝既坐车也拿钱现象。二是根据国资委车改方案,积极推动协会及所属(代管)单位公务用车改革。
(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理顺管控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监管国有资产。一是制修订《协会投资管理办法》、《协会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资产监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所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和决策地位,细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制订相应的议事规则,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决策权限,完善治理体系。2017年年内依法完成一级公司章程修订及备案工作,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完成二级及以下公司章程修订和备案工作。二是按照协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四资一项目”的有效监管。三是缩短投资链条,严格控制投资级次。坚决压缩四级五级公司,严格控制新设三级企业,规定三级及以下企业不再具有对外投资功能。四是严格执行《协会投资管理办法》中有关担保的规定,从严控制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业务。执行全面审批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所属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三级及以下企业禁止对外担保。五是加强境外投资监管。提高境外投资监管的针对性,防范境外投资风险,严格执行协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六是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引进配足资产和财务监管力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2.针对“多家表外企业经营风险很大”的问题。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全面反映各单位财务状况。要求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全部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做好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每季度末召开财务分析会,重点分析对外投资、重大担保、资金流向及大额贸易情况,实施动态跟踪,及时监控风险。二是修订《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本部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各单位的财务行为,严把财务审核关。三是责令有关单位按照协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纠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针对“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制定《协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加强所属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监管,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制修订《协会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协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审计监管。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关键节点工作。三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过去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梳理清查,对发现的涉嫌私分、低价变卖、挤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问题,一经核实,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对于企业因涉法涉诉发生重大损失的,责成相关责任人作专题报告,区分有关人员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防止个别责任人借涉法涉诉,推卸责任或逃避责任追究。
(六)关于“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反映班子成员问题线索”的问题。
反映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放任报社变相出卖刊号,组织论坛收取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不够规范。经核查,《中国金属通报》杂志社在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没有通过的情况下,仍与湖南凯翼文化信息有限公司开展合作,违反工作纪律,责成技经院对杂志社社长予以批评教育。
2.针对“反映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的问题。
(1)反映有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暗箱操作,贱卖国有资产,严重失职导致项目超概算严重,插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鉴于协会副秘书长,中色海南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原总经理),中色海南公司原党委书记,违规处置土地、项目超概算严重、经营管控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给予副董事长(原总经理)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免去协会副秘书长,海南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职务,追索2012和2013年度奖金29万元;给予原党委书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追索2012和2013年度奖金29万元。鉴于中色海南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参与违规处置土地,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意其辞去中色海南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务。
(2)有的经营管控失职,与民营企业开展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和拆借资金,造成重大损失。鉴于协会副秘书长、资产财务部主任、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开展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经营管控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协会副秘书长、资产财务部主任、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3)有的在所属企业违规持股,转移核心资产和业务,用国有资金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担保。对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院长予以诫勉谈话,限期退出其所持中色地科公司的全部股份。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已全部收回拆借资金,今后也不再拆借资金给中色地科及其子公司。修订相关制度,增加规范对外提供借款的相关程序和内容。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不再给中色地科及其子公司,提供新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对已发生的担保,根据贷款的到期情况,担保到期一个解除一个。
(4)有的出国考察未履行报批手续,公款支付配偶出国费用,在单位报销食品、电话费用等。鉴于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会长违反廉洁纪律,报销食品、餐费等;违反组织纪律,出国未履行报批手续等。根据规定追索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3万元,责成其立即辞去会长职务。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在国资委党委巡视办、第五巡视组的有力指导下,在国资委协会党建局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协会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深入,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协会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扎实推进整改,不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在前阶段巡视整改的基础上,协会党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84项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部署正在进行的协会党政班子换届、各项制度的制修订等整改事项,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紧盯不放,确保在时限内落实到位;对协会脱钩改革预案、协会五年发展规划等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整改事项,按照已制定的时限要求和具体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在国有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坚持任人唯贤,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协会党委将以认真的态度、严抓的韧劲,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协会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充分运用好前一阶段巡视整改的成果,把协会党的工作融入到协会各项重点工作中,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制定一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查漏补缺,标本兼治。真正把此次巡视整改作为帮助自身查找问题、弥补短板、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通过整改,切实提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自觉,让“两个责任”层层传导、落地生根。协会要以此次巡视为鞭策,以全面落实整改为契机,以服务政府、行业、会员为宗旨,做好下一步协会改革发展工作,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71895;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邮编100814;电子邮箱ysxh1850@126.com。
中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