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安排,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31日,国资委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临时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8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国资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委中心党委的一次全面检验,对于委中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服务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委中心党委诚恳接受并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巡视整改的根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守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巡视整改有效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海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王立志、副主任邵春玲、杨少璞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同时,设立了以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三是制定《巡视整改方案》,以及整改台账。委中心党委书记、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刘海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经过反复斟酌,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关于落实国资委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关于对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临时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逐字逐句进行梳理,形成了《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关于落实国资委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同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及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为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监督,所有问题均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进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周报制度,要求整改事项牵头处室每周报送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有效推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2003年以来一直是临时党委,未成立正式党委。
目前,已向上级党委申请成立正式党委,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望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正式党委的成立。
临时党委班子不健全,委员人数未达到召开党委会的规定人数。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已为委中心配齐领导班子成员,等待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此项工作有望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
对后勤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认识不足,以及在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服务大局等大事上抓得不够、考虑不周全。
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自学,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和业务理论的学习力度,切实提升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同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提升服务质量、降本增效等影响全局的大事要事。今后将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
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 综合管理能力。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关事项。此项工作正在准备中,预计2018年1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
担当和进取精神不够。具体表现在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对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畏难情绪。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担当和进取精神,向总书记看齐,勇于担当,克服求稳怕乱思想。通过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开展《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学习研讨,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物业、安保、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一直延续过去的做法,没有按规定进行过公开招标或比价。
党委安排分管班子成员牵头,深入调研物业、安保、医疗等方面的服务现状,适时有序按规定启动公开招标程序,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全部整改事项有望在2018年1季度完成。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制度不够健全。
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制度建设,党委会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关于制度建设的专题会议。结合实际,拟研究制定《委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委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并切实执行。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有望在2018年第1季度完成。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党委已启动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自查自纠程序,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此外,党委坚持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落实年度党委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检查,对无理由不落实者,实行严肃问责。
3.党委对支部工作检查指导不够。
党委通过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作为检查考核依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深入开展“四讲”学习教育,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4.一些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党委通过制定落实“一岗双责”的考核办法,加大党委对各处室长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中心实际,在现有指标上增加硬指标,不断提升党建考核科学化水平。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有望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
需要说明的是,已落实上级要求,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干部任免中的重要考核内容,干部选拔任用时必须征求党务部门的意见。已完成。
5.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有“老好人”的思想。
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方法和武器。在召开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已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是否深刻,是否达到红脸出汗,作为衡量民主生活会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
6.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不详细。
党委已采用专用的民主生活会记录本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党委教育引导记录人员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位领导的发言要点。同时,切实做到民主生活会记录并经主要领导审核,作为档案长期保存。
7.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好。
党委按要求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检查,以后持续加强。
8.党员较多的党支部未设立党小组。
此项整改工作现已完成。全部党支部均设立党小组,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健全。
未建立完整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有的决策制度也没有及时修订完善,决策事项范围不明确,决策流程不清晰,没有相应的授权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委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此项工作预计在2017年12月完成。
1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如在提拔干部的考察谈话中,存在以会上发表意见代替个别谈话意见的现象。
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中组部、国资委人事局相关规定,以及《委中心干部管理办法》。同时,委中心已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了干部选拔,并经过上级人事部门审核通过。
人事管理不规范。有的人员学历低、年龄偏大、专业不对口。有的人事档案材料不全。有的定职定薪不规范。
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组部、国资委人事局相关规定,以及《委中心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人事管理、人员招聘、定职定薪等,确保人事管理各项程序都合规。同时,结合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尽快补齐材料,确保人事档案规范、完整。
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未按国资委人事局要求,对处级以下干部的因私护照进行集中管理。
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贯彻委人事局关于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委中心因私证件管理办法,对委中心处以下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经过学习宣传,委中心所有人员均已知晓此规定。此外,处级以下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集中管理,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3.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会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处理规定。对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4名同志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此外,转发上级通知,对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重申,确保每一位职工都知道规定,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
党委举办中心组专题会学习研讨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同时,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委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后持续加强,定期召开,长期保持。
2.对党风廉政责任书检查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缺位。
党委通过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以及“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党委每半年对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此外,党委进一步加大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考核力度,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上述整改落实预计在2018年1月全部完成。
3.对业务风险点检查考核机制不完善。
严格落实《风险点管理与控制(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任免考核等挂钩。
4.预算、投资等方面制度缺失或不健全。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与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执行。同时,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和即将出台的规定制度,拟制定委中心实际的《委机关服务中心投资管理制度》。
5.有些制度未能与时俱进修订和完善。部分制度以内部岗位职责或流程代替制度,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
坚持“改、废、立”原则,对《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制度汇编》进行重新梳理、调整,对已经过时或与中央精神,以及现行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的,及时修订完善或废除;对没有经过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但需要全中心人员执行的,要补办手续,经会议研究通过,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对以内部岗位职责、流程替代,没有形成正式文件等要及时撤回,可作为处室制度适用,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法定效力。此项工作预计本月底完毕。
6.各种采购和服务合同台账分散在各部门,没有集中归口管理。
结合实际,制定《委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健全机构,在委中心层面成立合同审查委员会及办公室,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合同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
7.对医疗的口腔、按摩等服务没有实施过监督考核。
目前,已制订相关考核办法,并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费用挂钩,兑现奖惩。
8.对有些不讲规矩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姑息迁就,不敢大胆管理。
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大中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力度,提高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党委牢固树立对管理干部“宽是害、严是爱”的理念,对于违纪干部绝不姑息迁就,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确保令行禁止。同时,纪委切实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力争将违纪干部的违纪事实消灭在萌芽状态。
9.处以上干部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党委通过各种会议切实强调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设立专人监督检查月考核工作,并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暗访调查。通过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指标设置,采取被考核人自我打分和监督部门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严格落实《月工作考核办法》,对于敷衍塞责或违规者要坚决予以问责。相关工作预计于12月底完成。
10.2003年以来,临时纪委未召开过会议,一直由临时党委会代为研究纪检监察事宜。
目前,已向上级申请成立正式纪委。此项工作预计2018年1月完成,并及时召开新一届纪委会议,以后将持续加强纪委工作。
11.临时纪委无相关制度。
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比如:《关于加强委中心纪律建设的规定》《纪委工作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及专职纪检干部工作职责》等。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18年2月完成。
12.纪委没有设立信访举报台账。
通过设立网络举报地址、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按规定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将近年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及处理情况一一登记造册,以便核验。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以在委中心网站上设立信访举报专区,同时设立专用举报电话:63192880。并将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分类登记造册。
13.纪委对违法违纪案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明细台账,并由专人管理。同时,实行违纪违法案件由专人专柜保管。此外,实行纪委书记对案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案件管理明细台账已经建立,并实行专人管理。已设立专人专柜保管违纪违法案件。
14.纪委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力度不够。
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包括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支持纪委严格执纪问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纪委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坚决按规定予以处理。此项工作即刻整改现已完成。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严守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严守纪律和规矩,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项工作今后将持续加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193432;邮箱:wgsbnu@163.com。
中共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临时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