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东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11-03-10

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强卫东

(2011年1月12日)

  我受国资委党委委托,报告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要求,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国资委、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发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初步形成了出资人监管与党内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相协调的大监督格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国资委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责任分解,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等牵头任务,促进和带动中央企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央企业狠抓责任落实,对10万多名各级领导人员进行考核,750人因落实责任制不力被减扣薪酬,167人被取消评优资格,337人受到党纪处理,有力促进了责任制全方位、各层级的落实。大部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深入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航天科技把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工程和系统工程,南方电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责任制制度体系,南航集团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中国国电、一汽集团、中国二重、中航集团、中广核集团等细化考核内容,采用多种考评方式,进行责任考核。二是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更加全面。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通过“阳光交易”,防止暗箱操作。中远集团、中化集团、中国铁建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植入风险管理。中国华能、哈电集团等积极探索与内控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东风公司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企业标准化管理相衔接。宝钢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理念,运用到电子采购平台和网上招标平台建设中。中国石化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化。三是积极探索构建基本框架。国家电网构建“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和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中国华电以“大纪检”的理念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航天科工、武钢等坚持整体设计,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入管理系统。中航工业、中国中铁等从教育、约束、监督、评价、惩治、保障等方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四是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健全。中国石油协调内部建立联合监督和区域性管控模式。中国海油“五位一体”大监督体制向所属单位全面推进。鞍钢等推进垂直监督模式。中国化工、中国南车等形成了内部综合监督、外部企检共建机制。中国电信健全预算委员会等决策支撑机构,合理分权,科学决策。中国黄金建立了纪检监察和审计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联动监督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扩大内需项目检查工作效果明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资委组织88家承担项目的企业和承建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检查项目共5251个。国资委派出5个督查组,对32家企业承担的83个重大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纠正了一些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对32户中央企业2009年资本预算性支出,特别是预算资金投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决算审计复核,完善资本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灾后重建、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等专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保障了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二是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国资委安排,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自查项目共50859个,发现问题13498个,整改10896个。国资委派出检查组,对工程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系统分析发生问题原因,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规范整改、系统治理。中央企业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建工程管理、企业投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重点问题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工程治理工作长效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三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国资委及时动员部署,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自查自纠面达到100%,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小金库”7711个。在此基础上,国资委抽调450余人组成25个检查组,对26家企业开展了重点抽查,进一步核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清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效能监察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中央企业普遍对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活动开展效能监察,有关企业配合工程治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中国建筑开展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效能监察,东航集团开展基础管理效能监察,中国商飞针对新支线飞机项目开展效能监察,中粮集团统一开展招标管理效能监察。中国联通等共开展54个非主业宾馆酒店经营管理效能监察。国家电网等组织效能监察优秀成果评价,促进工作规范发展。一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共22788项,查出违规资金2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节约资金101亿元;提出监察建议66129条,作出监察决定3644个,制定和完善33782项规章制度。

  此外,产权交易制度检查扎实有效。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产权交易制度的落实,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交易监测,会同财政部等六部委建立联合检查,对京、津、沪、渝等4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审。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高度评价了国资委推动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工作。

  (三)加强教育监督,推进了企业领导人员作风转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央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廉洁从业教育4.6万场次,219万多人参加;中国三峡集团每季度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电信科研院开设网上廉政之窗,中国五矿利用公司内网《反腐之窗》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上海贝尔开展廉洁从业知识在线测试活动。东方电气集团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巡回讲座。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对照检查,认真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国资委党委对2008年来150名新任职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中央企业认真召开廉洁从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开展述廉议廉,组织民主测评,对违反《若干规定》的2300多人进行警示谈话,对8万多名领导人员进行任职谈话;对2007年度—2009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社会福利保障以及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兼职取酬46人,纠正不规范持股4000多人;对44家中央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检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5万多名领导人员实行了廉洁承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普遍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始终注重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各项监管制度中,在董事会建设、企业负责人考核、产权管理、改制重组、主辅分离、国有资本预算管理、薪酬管理、对外捐赠、高风险业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坚持权责对等、内部制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印发了《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制定了《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备案制度等反腐倡廉制度。中央企业围绕财权、物权、事权、用人权,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若干规定》配套制度2000多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盐公司及所属二级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神华集团、国家核电、中国普天、中国诚通等完善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配套制度,中国外运长航制定了境外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实施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阳光工程行动计划”,中国电子等企业制度的操作性不断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2010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办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力查处工程治理领域中的腐败案件。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国资委纪委筛选100个典型案例,编写了《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开展专题教育。中核集团、中国移动、中煤集团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案例教育。中央企业共开展警示教育2.7万场次,195万多人参加。

  (六)加强巡视监督,促进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改进。

  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试点基础上,加大力度,对6家中央企业开展巡视。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国资委党委提出意见建议8条,向被巡视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8条。通过巡视,了解和掌握了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大量真实情况,为国资委党委及企业党委(党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发现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被巡视企业的工作,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群众的支持拥护。中国电科、中国石油、中国电力、中铝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国投等30多家企业派出263个巡视组,对470个所属企业进行巡视,提出2400多条整改建议,督促所属企业落实整改意见,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推动了被巡视企业的工作。

  (七)加强组织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

  中央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2号文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增加编制2234人,岗位交流6294人。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由过去的3个处9个人增加为4个处18个人。中储粮总公司完善了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在岗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要求,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在此,我代表国资委党委、纪委,感谢一年来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感谢所有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感谢纪检监察战线同志们的不懈努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一些问题:一些企业管理粗放、制度不严密、执行力不强,少数二、三级企业发案较多;有的企业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强;职工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还比较薄弱。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 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企业“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思路,2011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完成中央纪委提出的各项专项治理任务。围绕国资委“十二五”时期的“一大目标、五大战略、三大保障”,结合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一要认真检查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采取各种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强化境外资产监管,确保中央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二要加强对中央企业各项产权管理工作的检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其中,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同步监督,推动国有产权管理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三要扎实抓好工程治理的整改工作。依据《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工程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四要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梳理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相结合,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五要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禁止以开展活动为由摊派费用或滥发钱物。六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制定相关规定,抓好落实。七要针对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提高效益、防治腐败、强化执行力。

  (二)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年度检查工作。在抓好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抽查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为主题,进一步开展促进活动,深入实践、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五条防线”。一要构建好腐败风险预警防线。做好腐败风险的信息收集、识别和评估等工作。二要构建好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廉洁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增强廉洁从业教育的实效性。三要构建好决策风险防线。逐步形成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高效运转又有效制约的机制。四要构建好权力运行风险防线。要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技术防控,搞好法律风险防范,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五要构建好惩处腐败行为的惩戒防线。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责任、党纪责任、领导人员问责和法律责任等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的力度。

  健全“四个协调机制”。一要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等要素间有机联动的问题。二要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有效监督等问题。三要健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与所属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解决好指导促进、整体建设的问题。四要健全国资委、中央企业与司法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协调机制,解决好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和共同维护企业稳定的问题。

  强化“三个保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保障。二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强化激励保障。三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进领导人员作风。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服务职工、联系职工和保障职工权益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综合考评,坚决纠正违规进行非主业投资、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盲目追求做大等行为,不搞虚报浮夸。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备案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三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严格执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行企务、厂务公开和重要业务“网上操作、阳光运行”。四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集中加以解决,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害职工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组织开展综合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

  国资委将对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12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检查。中央企业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配套制度,督促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好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薪酬管理、福利保障、职务消费和对外捐赠等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决策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管理;抓好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把12号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依纪办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重点查办借企业改制重组之机,内外勾结、贪污受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要充分利用各种监督资源,统一调配办案力量。要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加强办案指导和督办工作,健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搞好案件统计工作,真实反映违法违纪案件情况。要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六)积极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健全巡视机构,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制定符合中央企业特点的巡视工作制度,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巡视成效。把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把企业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任务,抓住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国资委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增强监督的综合效应。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巡视工作。

  (七)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要创新监督体制。探索纪检监察机构融入公司治理的问题,探索垂直监督和区域监督等方式方法,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加强权力制衡,防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权力失控。二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委(纪检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逐步由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派驻子企业监事会、巡视等机构,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形成监督信息互通、检查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三要健全制度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改制重组、资本运营、国有产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境外资产监管、广告投放管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等制度,制定《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制度、健全职工董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健全职工违规处理、企业领导人员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四要坚持制度规范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用网络信息技术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八)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落实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思想组织保证。

  要充分认识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牢固树立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的意识。要加强能力建设,以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为抓手,打造一支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保持良好形象。要求真务实,深入实践,把握规律,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同志们,今年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真抓实干、积极推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保障和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为保证“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做强做优中央企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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