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福兴在中央企业学习《镜鉴》座谈会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10-11-12

在中央企业学习《镜鉴》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贾福兴

同志们:

  《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是我提议、春保同志具体组织编写的。编写组提出由我为该书作序,我欣然答应了,还请荣融同志为该书写了批语。编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警示教育,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夯实惩防体系的基础,使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通过阅读案例,吸取教训,增强廉洁从业的意识和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

  纵览《镜鉴》100个案例,我们在犯罪分子身上不难发现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这些人中很多在过去工作岗位上曾是非常优秀的,也曾在各自岗位上为企业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二是这些人不注意学习,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他们走向犯罪,与过度追求物质生活、拜金主义,逐渐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是分不开的。三是他们交友不慎,身边有一些思想不健康、价值观不正确的朋友,被拉拢腐蚀从而陷入不可自拔的深渊。一个企业的总经理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的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是我自己放松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轨道的结果,也是我自己的侥幸心理淡漠了法纪观念的结果”。他在案发之后幡然醒悟。我认为,他不是不知道违纪违法的后果,而是缺乏足够的警觉。因此,我常常想,要使我们企业的领导人员不犯或少犯错误,就必须在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镜鉴》这本书,是近几年中央企业查办案件成果的总结和体现,荣融同志看了以后,称之为警示教育材料的精品。书中的100个案例,涵盖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企业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业务中发生的腐败案件,从犯罪的主体、性质、领域、手段、原因等几方面,反映了当前中央企业腐败问题的表现、特点和规律,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明智的人用别人的教训来教育自己”。《镜鉴》将那些用沉重代价换来的教训展示出来,敲响警钟,震撼心灵,引起我们对腐败问题的高度警觉,对国有企业各层次、各领域人员都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将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特别是对那些有可能贸然犯罪的“边缘人物”,能起到棒喝警醒、悬崖勒马的作用。

  《镜鉴》出版发行以来,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纪委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座谈讨论活动,把学习《镜鉴》作为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全系统学习座谈《镜鉴》,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力度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领导把学习《镜鉴》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本企业网站设立了学习《镜鉴》的网页,刊登信息,广泛宣传,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大了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将组织所有二、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镜鉴》,并将邀请国资委纪委有关人员作辅导。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利用书中案例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还把学习《镜鉴》活动与国家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抓紧建立健全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下面,我就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对开展警示教育的认识

  当前,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既取得了明显成效,又面临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由于现实和历史的原因,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个别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严重,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镜鉴》里100个案例暴露出来的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执行力差的情况依然严重,部分基层企业的基础管理还十分薄弱,有些还是长期疏于监管造成的,中央企业的惩防体系建设还任重道远。中央企业广大员工对反腐败工作十分关注,有很高的要求和期待。警示教育直观、感性、说服力强,是反腐倡廉教育诸方式中比较有效的措施之一。警示教育有多种形式。一是案件通报会,把一段时间企业发生的各种案件综合分析,大范围通报;二是单个案件通报,一般是以文件形式;三是案例教材,编成书籍;四是制作电教片;五是案例教育展览,主要用图片、文字、实物等;六是警示教育谈话,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我们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干部、源头防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广大员工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为镜子,警钟长鸣,有效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美丑、知荣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权力观、利益观,业绩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刻苦钻研、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激励和鞭策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廉洁奉献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树立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一是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突出重点人群,抓住重要时段,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努力提高警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鉴于“一把手”是腐败的高危人群这一现实,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让其在思想上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敢腐败。拓展警示教育覆盖面,把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重要岗位及腐败易发多发部门的党员和员工摆在警示教育突出位置。把警示教育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告诫领导干部要“做牛不做鼠、流汗不流泪”,强化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做贪官庸官。确保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正确对待个人利益、正确对待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干事创业。从而使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促进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制度得到认真落实。

  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增强实际效果。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广大员工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各项工作有明显改进,作为警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警示教育成效的标准。让员工乐于接受教育、主动接受教育。要在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创建一批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与实际需要相吻合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综合运用典型的腐败案例、直观的图文素材、感人的现身说法等形式,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释理,探索出一条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路子。采取“开会、学文件、看展览、观影视片、读书、谈话”等多种警示教育方式,在增强教育说服力、感染力上下工夫。充实教育内容,提升震撼度。组织企业人员参观监狱,让大家亲身体验因“一念之差”而与自由“一墙之隔”的巨大反差。通过图文并茂、声像并用等形式,将意识形态领域的廉洁文化形象化和具体化, 注重将廉洁文化融入警示教育之中,使每位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有的企业安排本企业违法违纪者现身说法,谈忏悔、谈教训,让领导人员和员工在犯罪分子无尽悔恨中感受贪欲带来的危害。通过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许多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样的场面一辈子也忘不了!”同时,对有违纪苗头的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以短信、建议书等形式向他们及时发出警示提醒,防微杜渐,尽可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甚至堕入犯罪深渊。

  三是从实际出发,运用恰当形式,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近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认真落实《纲要》精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案件通报会的形式,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国资委纪委又部署了“三个一”工程(编好一本警示教育书、拍好一部警示教育片、开好一个案件通报会),希望通过搞好“三个一”工程来搞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促使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制度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拒腐防线。一些企业结合本企业发生案件的特点,组织编写了警示教育读本,拍摄了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些企业组织警示教育座谈讨论,结合实际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犯罪的危害,提高对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把《镜鉴》作为教材,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好重点人员的学习。《镜鉴》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读本,不是可学可不学,而是必须学。各中央企业要切实组织各级企业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今年年底和明年上半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好学习,座谈体会,及时总结案例教育经验,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是结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集中学习。当前重点把学习《镜鉴》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制度等结合起来,统一安排,保证效果。

  三是结合企业反腐倡廉实际情况,分析企业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企业发生的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达到大多数人受教育的目的。

  四是各企业要按照《关于组织学习<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的通知》的要求,12月份把学习《镜鉴》的情况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国资委纪委。

  同志们,我们要把警示教育作为醒世警钟,在思想中长鸣,使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构建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制度,采取更加到位、更加贴近实际的监督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关,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铜墙铁壁,为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