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召开中央企业案件审理基础业务研讨会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6-06-19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召开
中央企业案件审理基础业务研讨会

  近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召开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基础业务研讨会。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石巍出席会议并讲话。49家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66名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讨,对案件审理基础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交流经验,使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掌握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审理业务技能水平。

  石巍在讲话中指出,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理论、党性原则和业务技能都要求很高的工作。着力加强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审理队伍,是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几年来,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案件审理人员,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要求及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的具体部署,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审理任务,为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贡献。

  石巍同时指出,中央企业案件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企业对案件审理、复查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由于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内部机构的整合,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在年龄结构和审理经验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一些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对审理工作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水平。有的单位以查代审、查审不分、审复不分;有的单位以会代审,先定后审,甚至定而不审。有的单位查案手续不完备,文书不规范,程序不合法,证据不确凿,造成错案、冤案及一些难以弥补或纠正的问题。有的单位不重视维护被检查人员的权益,复查申诉工作长期拖延不办。二是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带来和新变化,企业违犯党纪政纪方面出现的新的特点,违纪案件越来越复杂,审理难度加大。这对中央企业专、兼职审理人员的思想理论、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履行职责的有效途径。他要求,案件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的部门,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做好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央企业案件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研讨会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沪东中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中国一汽集团富奥化油器分厂、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武昌造船厂等企业介绍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经验。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审理室主任罗景一结合中央企业在案件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夯实审理业务基础;稳定审理人员队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创新审理方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依纪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