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各厅局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意见》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6-04-19

国资委各厅局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意见》

  国资委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以后,各厅局按照联席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贯彻落实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进度,落实责任人,各项工作开局良好,稳步推进。

  中央纪委部署国资委的四项牵头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办公厅(维稳办)、产权局、法规局、改革局等牵头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对于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各厅局的重视和努力下,国资委党委2006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整体进展情况良好。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各厅局主要领导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注重围绕国资监管和业务工作,落实分工任务。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定方案、定措施,明确进度和要求,落实具体处室、责任人。例如,分配局确定了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工作目标和各时间段的工作内容,从印发指导意见到推进、跟踪工作进展,建立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框架,都有明确的时间表,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实施。

  二是协调配合积极主动。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协作更加积极主动,从工作部署阶段起,牵头单位即注重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办单位主动配合,共同研究工作计划。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维稳办专门召集组成人员召开小组会议,协调工作方案。

  三是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各厅局注重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各单位普遍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落实中央、国务院反腐倡廉的任务部署,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完成好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要求融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中去,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