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职责 加大防治力度  为中央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6-01-19

全面履行职责  加大防治力度
为中央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2006年1月17日)

国资委纪委书记  黄丹华

同志们: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全党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吴官正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各级纪委按照党章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国资委党委决定召开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6年工作。下面,我代表国资委纪委报告工作。

  一、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2005年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

  2005年是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的开局之年。中央企业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及国资委党委的要求,以贯彻《实施纲要》统领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惩防体系建设开局良好。

  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抓好中央企业对《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责任分工。国资委纪委举办中央企业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发挥联系点企业示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了上下联动、加快构建中央企业惩防体系的良好局面。

  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实施纲要》,深刻理解《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与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决策上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扎实开展了贯彻《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普遍建立了组织机构。83%的中央企业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许多企业还建立了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已有116家企业结合改革发展和自身特点,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的思路,研究制定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细则或办法。三是明确了责任分工。中央企业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提出工作进度要求,逐项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05年分工任务。

  (二)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廉洁从业继续深化。

  中央企业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为重点,加强思想教育,规范道德行为,推进了廉洁从业。一是注重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各企业把《廉洁从业规定》等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必学内容,举办专题学习班、主题宣传月以及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中央企业领导班子99%成员和99.5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实施纲要》、《廉洁从业规定》等知识竞答,数千人撰写了近3000篇文章参加征文活动,部分企业创作的181首反腐倡廉歌曲参加了中央纪委组织的评选和演唱活动,增强了廉洁从业氛围。据统计,有10376人次主动上交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3300.75万元。二是采取措施,推进廉洁从业。一些企业制定了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实施细则,健全行为规范。许多企业把执行《廉洁从业规定》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体系,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规定的落实。中央企业145665名各级领导人员进行了廉洁承诺、114759人进行了述职述廉,对43710人进行了任职谈话、1019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各企业还加强对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做党性分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中央企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部署,纠正五种顶风违纪问题,查处有关违纪人员,还组织开展了对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专项检查治理。

  (三)维护党的纪律和国有资产安全,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中央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挽回经济损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是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案件。重点查办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等案件。二是着力提高办案水平。各企业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落实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了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水平。在案件检查中严格政策界限,对初核中发现有轻微问题的,进行诫勉提醒或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促其改正。通过初核也澄清了一些问题,保护了一些企业领导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注重增强办案的治本功能。各企业进一步注重运用办案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多数企业实行了“一案两报告”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健全制度和规范管理,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各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

  (四) 围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效能监察取得新成效。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联合召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一是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问题,许多企业选择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营销采购、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效能监察立项,推动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二是针对资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少企业把强化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在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催收欠款、备用资金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规范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三是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流失问题,许多企业加强对改制重组过程中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对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开展了专项监察,规范账销案存资产管理,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四是针对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维护了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认真分析企业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以及效益流失原因,剖析背后隐藏的消极腐败因素,揭露并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促进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一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17597个,查出违纪金额16.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0.5亿元,节约资金62.5亿元;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31022个。

  (五)推进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源头治本工作不断深入。

  中央企业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通过制度创新,深化治本措施。一是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央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规章,规范重组改制和产权交易的操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为防治腐败提供制度屏障。中央企业自上而下建立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一年来对各级领导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22536人,岗位交流16400人,从制度上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体制机制上实现权力有效制衡。三是推动依法规范经营和加强资金管理,促进企业建立风险防范制度。中央企业继续突出主业,减少管理层次,强化集团控制力。通过财务管理模式创新,许多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统一管理和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了财务基础管理和资金监管。中央企业继续规范采购销售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中招标采购物资达1906.43亿元,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金额合计2613.51亿元,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四是实行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不少企业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抓紧清理、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增强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按照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156家企业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154家企业完善了决策程序,从建立党内监督制度入手,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六)坚持融入企业管理,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

  中央企业坚持将监督工作融于企业管理,着力完善企业监督约束机制。一是确定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强化程序监督。139家企业对经营管理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了监控点,130家企业完善了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重要流程监督程序,87家企业运用信息网络加强了生产经营的全程实时监控。一些企业通过权力分解和合理制衡,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程序监控,形成了管理流程的监督制衡机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111家企业开展了落实“三重一大”专项检查,77家企业组织了产权交易检查,83家企业进行了重组改制检查,127家企业开展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尤其在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中,一些企业认真做好不良资产的清理追索工作,落实了责任认定和追究。三是在整合监督力量中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机制的创新。中央企业更加注重发挥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些企业集团重视发挥对所属企业的出资人监管职责,结合自身特点创新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37家中央企业对二级企业派出巡视组,还有的中央企业对二级企业实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为发挥各监督主体优势,形成监督合力,139家中央企业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探索建立了整合监督资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督效率和效果。

  一年来,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持续良好发展的态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新的空间,纪检监察工作也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当前违规问题甚至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企业还时有发生。有的企业仍然存在着奢侈浪费等现象;有的企业账外设账、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有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存在着损害出资人和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利用经营管理权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有的贪污贿赂甚至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资本运营之机,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吞侵占国有资产。同时,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的企业贯彻《实施纲要》工作还不到位,惩防体系建设抓得不紧;有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和队伍素质与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全面落实2006年工作任务

  2006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的部署,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深入贯彻《实施纲要》,抓紧落实《具体意见》,加快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纪检机构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促进中央企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都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按照国资委提出的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自主创新和资源节约、企业与社会和谐的要求,始终把握工作重点,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一是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指导方针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以及国资委的要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在中央企业落实到位、政令畅通。二是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浮夸、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增强中央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意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三是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特别要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依纪作出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二)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惩防体系。

  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抓紧落实《具体意见》,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把改革和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推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和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从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责任到位等方面,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的落实,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二是按照2006年度工作目标,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抓紧组织实施2006年度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治等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解及工作质量、进度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在构建惩防体系中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有机互动。充分发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作用,着力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考评体系以及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动态监控并不断健全信息反馈系统等方面,落实和推进构建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四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既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又要根据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工作方案及时加以调整,使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更切合企业实际。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及时分析、通报和交流有效做法,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提高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结合企业实际,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以企业领导人员及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大《廉洁从业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和贯彻执行力度。注重先进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深入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规范廉洁从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要制定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结合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规范职位消费等工作,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通过积极开展廉洁承诺、述廉评廉、廉洁谈话、诫勉谈话等活动,加强考核与评价工作,形成有效管用的自我约束。三是把廉洁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提炼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及经营管理理念,引导全体员工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增强道德修养和行为约束力,逐步形成爱岗敬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企业文化,营造依法经营的廉洁和谐氛围。四是加强对反腐倡廉和廉洁从业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检查,继续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注意把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做到忠诚履职尽责,规范从业行为,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关系。

  (四)坚持从严治党,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要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针对企业存在和发生的一些严重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检查处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国有资产安全。一是深入研究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情况,注重把握规律。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利,侵害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以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须坚决惩治和处理。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依纪依法办案以及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要求,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制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健全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注重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在查办案件中注重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有效防治腐败的综合功能。要通过查办案件促进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在查清问题、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的同时,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和规范程序的整改建议。要加强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特征及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预警防范,探索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四是正确处理惩治与防范、查处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腐败分子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手软。对勇于改革、积极创新和严格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要敢于支持和保护。进一步加强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关口前移,立足防范。

  (五)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深化效能监察工作。

  要以促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维护政令畅通。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尤其是重组改制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围绕国家重点项目和投资决策、营销采购、招投标项目、资产处置、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环节开展效能监察。要推进持续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中央企业的成本利润率,促进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二是做好帐销案存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在清产核资后续工作中督促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分项分析,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欠清收力度,把不良资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推进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降低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三是把效能监察工作拓展到企业资本运营活动中。要规范和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行为合法、操作程序规范、产权流转有序,切实发挥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的重要作用。同时,督促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协助解决好影响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四是围绕企业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效能监察。着力从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减少腐败机会、提高有效预防能力的视角,深刻分析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原因,促进制度建设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发挥效能监察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监督保证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今年,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从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角度,抓紧制定《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六)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监督制衡。

  要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加快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和组织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企业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在改革发展中推进制度建设。要在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把反腐倡廉要求寓于完善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中,促进企业结合实际,突出对权力规范运作的监督制衡,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监督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以用人和管钱、管物、管事为重点,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用权行为的制度规范是否完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廉洁从业要求是否到位,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决策和执行环节的权力运作,真正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机制。同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及时发挥监督的控制与纠错作用,督促修订完善不合时宜的规程,维护规章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三是把反腐倡廉要求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切实规范程序监督,确定管理流程中的监控点,加强对关键部位、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有效监督,严格约束违规违纪现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要坚持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在以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为重点,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深化厂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积极探索企业纪检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派驻以及巡视监督等途径和办法,逐步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要坚持企业监督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审计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过程监督和实时动态监控,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网络,全面提高监督效能和加大防治腐败力度。

  三、全面履行职责,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2006年,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十分繁重。扎实完成各项任务,关系到为惩防体系建设打好基础,为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保证。各级纪检机构要从思想认识、工作思路、自身素质上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创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党中央、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是在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对纪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央指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要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中央企业各级纪委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各级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监督和促进党组织、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认真落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各项要求。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有关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责,把握工作大局,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找准着力点,落实全面履职的要求。要在推进学习贯彻党章的过程中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使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央企业得到认真贯彻。要在构建惩防体系的进程中全面履行职责,发挥惩治、预防、组织协调等职能作用。以制约权力运行和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强化党内监督和企业内部监察,加强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管理和改进作风,齐心协力加大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三要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出发,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履行各项职责,开创工作新局面。要认真学习和加强调研,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准确定位,整体推进纪检工作。要在全面履行职责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建设,以全面履行职责促进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强化内部建设和增强整体效能保障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思路。

  近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国有企业特点的基本工作思路。在全面履行职责的新形势下,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实践中继续深入探索,逐步深化工作思路。

  一是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的大平台,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企业全面发展和置于全局工作之中协调推进。要充分运用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带来的新成果,促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为中央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保证。

  二是与企业管理相融合,坚持有机互动、同步推进。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和依法治企的要求,主动适应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治理结构规范化、管理程序化和监督公开化的需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紧密结合,使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健全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紧密融合。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渗透于企业管理的各环节,把握好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实现制约监督实时到位。要在促进管理优化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三是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题,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人员负总责,抓紧构建惩防体系。要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一体化运作,共同作用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惩防腐败各种机制及各项工作之中,用制度和监督保证教育效果,用教育和监督推进制度落实,用制度和教育提高监督功能,形成有机互动。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思路解决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素质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适应全面履行职责、构建惩防体系和加大防治力度的客观需要,中央企业要按照近年来中央纪委全会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选聘和交流,注重素质要求。要按照企业改革发展和惩防体系建设对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人员,充实企业纪检监察队伍,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实现专业知识和职级年龄结构的优化配置。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流动和岗位轮换,加大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人员交流、纪检监察人员与其他业务管理人员交流的力度,积极探索跨企业交流,畅通人员进出渠道,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要进一步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要强化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培训,使现有人员既擅长纪检监察业务,又熟悉相关管理业务。要开辟多种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讲授、走出去培训、派下去挂职历炼等方式,同时加强考核及相应的激励约束,使纪检监察人员拓宽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能。

  三是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准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和客观情况的变化,转变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增强前瞻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能力、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的能力、依法执纪办案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能力、协调各方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抓紧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完成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