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
李至伦部长在讲话中回顾了监察机关恢复组建以来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四方面经验,即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认真解决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效能问题,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注意发现和解决效能问题背后隐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李至伦部长要求将这四方面经验作为今后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不断加以深化和拓展。要更加自觉地把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局工作中去把握,使效能监察工作通过抓企业发展这个重点,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挥作用;通过抓企业改革中的热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通过抓企业生产流程中粗放管理的难点,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作用;通过抓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中发挥作用。
李至伦部长强调,国有企业效能监察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一要加强领导。国有企业领导要对效能监察工作加强领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并注意收集国有企业领导人抓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作为对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要拓展领域。不仅要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还要对企业管理部门及其领导人员是否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实行有效监督。在继续深化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督的同时,加强全面监督。在强化执行过程与结果监督的同时,加强对管理部门决策的监督。三要挖掘深度。要针对企业决策层、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层等不同重点,确立各层面效能监察的基本方向、工作目标。要把效能监察与企业日常管理更加全面地结合起来,使效能监察深入到企业管理的具体行为中去,渗透到企业运作流程的各个环节,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要加强效能监察工作自身的制度建设。要针对效能问题背后的思想、体制、制度问题以及隐藏的腐败问题,深入探究并采取从根本上解决效能问题的有效方法。四要创新手段,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使效能监察的各种资源在现代科技条件下有机地整合起来,保证效能监察的功能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五要不断探索,使效能监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黄丹华同志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的新的进展,分析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主要任务,对开创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提出了要求。
黄丹华同志指出,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把效能监察作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手段,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了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实施中加强指导,业务管理部门在积极参与中落实责任,中央企业在上下联动中推进和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态势。效能监察工作在中央企业得到广泛开展并向管理的深层次拓展,对效能监察工作规律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当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管理创新、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对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深化效能监察工作。 黄丹华同志提出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政令畅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尤其是重组改制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深刻分析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原因,促进制度建设和整改落实,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后,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完善企业内控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加扎实和深入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河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清林出席了会议。部分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国资委纪委监察局,部分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和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