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怎样理解“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我们的体会是:
1.下级纪委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报告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研究、加强监督指导。
3.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有不同意见的,以上级纪委的意见为准;意见分歧较大的,由上级纪委报其同级党委研究决定。
4.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不是包办代替下级纪委的办案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下级纪委监督执纪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对如何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中央纪委正在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如我们的体会与中央纪委正式出台的实施办法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最终出台的实施办法为准。(纪新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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