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1-23

  2014年1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主持会议并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作工作报告。


  张毅指出,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要抓紧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打造阳光央企。要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下大力气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出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在防止反弹上用力气,不断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要把惩治腐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真抓真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既要把生产经营搞上去,又不能让干部倒下来。

  张毅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当前正处于关键时期,面对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务必按照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决策范围、事项、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对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背离党纪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企业领导人员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要维护党的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张毅要求,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集中精力,突出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在这一点上,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国资委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体现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要不折不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树立国资委机关的良好形象。

  强卫东全面总结了2013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2014年主要任务,强调要在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

  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党委委员,国资委各巡视组组长,国资委副秘书长,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在京中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各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监察室(局)主任(局长),国资委各厅局、直属机关纪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国资委各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委属各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直管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有关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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