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包钢集团债转股协议》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内蒙古饭店举行。
仪式上,包钢(集团)公司董事长代表包钢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银资产、内蒙古转型升级基金投资中心、内蒙古金融资产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代表签署《包钢集团债转股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银行、中银资产、东方资产、内蒙古金融资产公司、内蒙古转型升级基金投资中心将率先落地包钢集团债转股项目,金额总计53.61亿元。
中国银行作为包钢债委会主席行,协调各债权人成立总行级债委会。本次签约,中国银行协同各家金融机构率先落地包钢债转股项目,将对其他机构实施债转股起到示范标杆作用,也是落实银保监会将包钢债转股打造成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各方共同努力防范金融风险典型案例要求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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