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样本⑳】山东省国资委: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激发企业体制机制活力

文章来源:山东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8-30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复制推广优秀企业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改革经验,8月3日起,国资委网站编发“国企改革样本”系列报道,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 

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虚化、责任不明确、契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经理层作用的发挥。2020年以来,山东省国资委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在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扎实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框架体系。山东省国资委参考“双百企业”操作指引有关精神,在全面总结省属一级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子企业实际出台《省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聚焦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薪酬、考核、退出、监督等环节,细化操作要点和工作标准。2020年初,筛选确定了604户充分竞争领域二、三级企业,探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实施方案,搭建起涵盖管理办法、聘任协议、业绩合同等在内的制度框架。2021年以来,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各级企业全面推开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工作通知,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动员部署。指导省属一级企业按照2021年6月完成70%、2022年6月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制定了2021—2022年两年工作计划,排出任务表、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逐户企业明确完成时限。

坚持党管干部,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机制。山东省国资委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企业党组织负责会同董事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企业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重点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关,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指导企业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由企业董事会依法聘任和管理。鲁商集团采取“挖招结合”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所属银座集团定向“猎取”阿里云新零售首席专家担任总经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名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与所在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档案转到人才市场管理。

强化权责对等,激发经理层干事创业积极性。山东省国资委指导企业制定“一书一单一规则”。“一书”即岗位说明书,明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一单”即权责清单,规范董事会与经理层、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规范的经营授权管理制度;“一规则”即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确保做到事项清晰、流程规范,便于操作、运转高效。山钢集团调整权属企业经理层管理权限,将具备条件的二、三级企业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考核权、分配权,全部下放本级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

突出契约精神,对照经营目标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山东省国资委把聘任协议、业绩合同作为管理经理层成员的关键,约定每名经理层成员的任职期限、考核内容、指标及目标值、考核实施与奖惩等。考核指标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确定,目标值本着“跳一跳、够得着”原则,对标企业历史业绩和行业标杆,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一旦确定,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改。期末,董事会或者控股股东对每名经理层成员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山东重工搭建了以“KPI为主+OKR为辅”的考核体系,层层传递压力,在疫情期间给潍柴集团、中国重汽经理层下达了任期内营业收入每年增幅不低于15%、利润增幅不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业绩目标,极具挑战性。山钢日照分公司选取行业23户钢铁企业,按照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吨钢净利润进行排名,以业内前50%为底线目标,要求每年至少进步一位,完不成目标的,经理层成员全部解聘。

严格兑现奖惩,实现薪酬能增能减。山东省国资委规定经理层成员薪酬根据业绩考核结果体现奖优罚劣,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部绩效年薪。指导企业建立薪酬延期支付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在岗位聘任协议中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灵活开展多种中长期激励,不断丰富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截至目前,共有13户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率为36.9%,有6户上市公司拟于今年实施;5户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另有10余户企业拟于今年推行;200余户非上市公司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鲁商集团实施岗位薪酬制,对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取消基本年薪,实行100%绩效年薪。

完善退出机制,打通经理层管理“最后一公里”。山东省国资委明确设置经理层成员的退出“底线”,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百分制低于70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一旦触发就要据实解聘。对中止任期、免去现职(解聘)的经理层成员,可按照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运用转岗、竞聘上岗等方式,妥善作出安排,薪酬待遇按照岗变薪变、以岗定薪原则确定,真正做到能上能下,实现管理闭环。山东重工对二级企业经理层成员实施“一票否决+特别奖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刚性应用,2020年以来共执行“一票否决”440余人次,相关人员当月只领取保底工资。鲁华集团子企业先后对6名能力不强、业绩不佳的经理层成员进行降免职调整,2名职业经理人被淘汰。

【责任编辑:张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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