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14〕21号)精神,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了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现将中央企业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及复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本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举报人信息我办将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3日
联系电话:010-63193817 010-63193884(传真)
联 系 人: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张铁甲
电子邮箱:zhaoyiwei@sasac.gov.cn
附件:
1.中央企业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2.中央企业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复查单位名单
国资委文明办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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