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企业分配局  发布时间:2015-08-3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分配﹝2015﹞469号

关于做好2015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定于9月1日-11月30日开展2015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为便于企业填报,本次调查在总结过去调查经验和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对调查问卷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完善。《2015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及《薪酬调查说明书》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国务院国资委-委内机构-委内厅局-企业分配局)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sasac.gov.cn/n85463/n327265/n327406/index.html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报表的数据,不得是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报送方式

各中央企业负责子企业的数据采集,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国资委视频专线登录http://10.64.188.200/zgxcdc,上传数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子企业,请于11月30日前登录:http://dc.sasac.gov.cn/zgxc/,上传数据。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上传数据的检查督促。

2.请参与调查的企业务必下载最新的表格,使用旧表格可能会造成数据无法上传;填报时要注意数据涉及金额的单位。

3.请各中央企业、各地方国资委于9月30日前将参与调查的所属企业全称及对应的企业代码按照层级结构(总部、二级、三级)集中报送我委信息中心(报送样式见附件,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参照附件中的两种报送方式二选一)。

4.请参与调查的企业保管好“上传调查问卷”时登陆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使用。

5.请企业在批量上传问卷时,控制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4兆。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联系人:高鉥昊、刘志勇

电 话:(010)63193132、63192625

邮 件: zonghe-fp@sasac.gov.cn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 编:100053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数据上传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青、朱航

语音电话:(010)64470788、64471877

邮 件: yangqing@sasac.gov.cn

地 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 编:100011

中智公司(问卷填报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联系人:温雨、董炳灿

电 话:(010)65086850-366、(021)54594545-6552

邮 件:yu.wen@ciichr.com、bingcan.dong@ciichr.com

附件:报送企业名单表格样式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5年8月 21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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