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防止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9-15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纪检〔2015〕34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防止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结合巡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对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早提醒、早警示,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态度,既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二、严格纪律要求,抵制不正之风

  节日期间,中央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的通知》(国资纪发〔2015〕10号)等改进作风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加强执纪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中秋、国庆节日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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