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研究〔2011〕146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
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现将《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制定《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了巨额财富。“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24171亿元,向国家缴纳税收523787亿元,上交国有资本收益2309亿元,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国有股总值17184亿元,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了巨额财富。
2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煤电油运和商贸储备等行业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电力、电信和涉农企业加强“三农”服务,为农业稳定高产作出积极贡献。中央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为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坚持“两型”发展,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坚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产出的发展道路。2010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3%,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分别比2005年减少363%和36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保证合理的薪酬待遇,基本实现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基本保险的全员覆盖。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职工董事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开展职工素质工程,创造平等发展机会。
5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职业健康。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2010年中央企业百亿元销售收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各种可能的伤害,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争做优秀企业公民。充分发挥中央企业顶梁柱作用,在抗击雨雪冰冻、汶川和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在保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广州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的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社会公共福利,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2008-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对外公益捐赠1337亿元。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开展符合国情和中央企业实际的社会责任工作。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55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探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部分中央企业建立了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和社会责任工作专门机构。许多中央企业在总结提炼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使命、战略和日常运营的有效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些中央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制订,深入开展社会责任国际交流,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及社会的普遍期望相比,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和谐发展方面还有不少改进和发展的空间。突出表现在: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意识还不够强,社会责任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还不够健全,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任务还很重,维护各利益相关方权益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式增长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创新能力不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还很艰巨;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一些影响活力的因素,仍然影响着企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应对复杂舆论环境的能力还比较弱,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塑造责任央企品牌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着新的突破,资源环境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约束越来越严。联合国全球契约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微观主体,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光荣的使命和责任。
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立足战略高度认识、部署和推进中央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既是中央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辟符合国情和中央企业实际的中国特色企业和谐发展道路,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也是中央企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顺应新要求新期待,应对新挑战新问题,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和谐发展战略的内涵。
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载体,立足战略高度认识、部署和推进中央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提供支撑。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创建要求,树立先进发展思想,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努力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三)主要目标。
能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保值增值能力显著增强,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赢得持续竞争优势;为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的能力显著增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两型”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模范。
水平显著提高沟通和运营透明度显著提高。沟通意识显著提高,加强社会沟通和内部沟通的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运营透明度显著提高,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情况更加透明;应对复杂的舆论环境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水平显著提高。
形象显著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行业排头兵地位牢固树立,产业带动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全面推进,涌现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受人尊敬的企业,央企社会贡献和价值得到社会认可。
围绕“三个显著”目标,大力推进“五个建设”。
诚信央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中央企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各类投资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合作伙伴共赢发展。
绿色央企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中央企业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集约型发展方式。
平安央企建设。企业安全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企业稳定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安全稳定是中央企业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实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活力央企建设。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中央企业和谐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和文化,深化职工民主管理,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责任央企建设。争做优秀企业公民,模范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是中央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大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体制机制建设,围绕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议题,发挥企业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大力推进诚信央企建设
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贯彻落实国家“六五”普法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和依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加大依法合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全员依法合规意识和能力。
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模范遵守境内外证券市场规则,依法规范披露信息,坚决杜绝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模范遵守债券融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保护好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公司大股东行为,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加强上下游供应链质量管理,有效防范产业链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客户满意度测评、客户投诉等制度,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及时主动召回有缺陷的产品。
与合作伙伴共赢发展。发挥行业排头兵和系统集成商的重要作用,带动全行业不断提高发展水平,提升我国产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层次。推进产业内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链资源配置优化,带动产业链健康发展。向合作伙伴传导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为合作伙伴提供公平机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产权纽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上下游合作带动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实施厂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企业改制、股份制改造、国有产权转让、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方式和程序,提高巡视成效。
四、大力推进绿色央企建设
模范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资金投入,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发挥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支撑作用。到“十二五”期末,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6%左右,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要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产品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全过程推进循环经济,努力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加快推进石油石化、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努力占领未来清洁生产发展的制高点。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运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重大开发建设活动的地质影响评价、气候风险评估和生物多样性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要积极参加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经济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对生态环境影响显著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我国政府承诺参加的国际公约,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对资源的持续利用。
五、大力推进平安央企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标准完善、执行规范严格、技术保障有力、安全考核有效的目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四大重点项目”:科学制定并全面实施企业安全发展五年规划;大力推动安全技术攻关;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安全监管专业队伍。
切实抓好企业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企业重大改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在企业改制、重组中,切实维护好下岗分流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健全扶贫帮困机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灵敏反应机制,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防范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厂办大集体改革,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内退人员费用等问题。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收尾后续工作,妥善处理因实施政策性重组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加快对低效、无效资产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等经营困难企业的处置,维护相关各方权益,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六、大力推进活力央企建设
创新企业内部机制。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收入能高能低的机制。加强和改进劳动用工管理,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用工。加大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工作力度,提高市场化选聘的比例和职位层次。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探索企业中长期激励制度。立足于企业特性和发展要求,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深化职工民主管理。积极探索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公司治理结构有机融合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不断丰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逐步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险,健全完善职工社会保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着力打造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高层次、现代化职工队伍。推进职工职业生涯成长规划,为不同类型职工分别建立职业成长通道。加强青年职工队伍建设,促进青年职工成长成才。
创建先进企业文化。落实“十二五”时期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适应企业发展战略要求的企业价值体系。结合企业实际,将和谐发展要求和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把企业文化融入企业战略和日常管理运营中。
七、大力推进责任央企建设
模范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企业发展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在国家调控经济、稳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煤电油运、商贸、储备、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要自觉服从和支持国家经济运营调度的安排,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电力、通讯等行业企业要积极推进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普遍服务水平。涉农企业要加强“三农”服务,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在特殊时期和关键时刻发挥顶梁柱作用。在国家遭遇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抢险救灾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的稳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切实保证在关键时刻信得过、拉得动、打得赢,努力在国家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难事、急事中发挥主力军和顶梁柱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承担援疆援藏和定点帮扶老少边穷地区的任务。创新形式方式,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开展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规范企业捐赠,探索建立企业慈善和公益基金会,提高公益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提高企业慈善公益的水平。
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企业重大信息,主动加强与政府、客户、消费者、社区、供应商、媒体和内部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切实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在国际化经营中遵守有关国际法、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遵守所在国法律、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所在国环境,促进文化交流融合,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企业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构建大宣传格局。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新闻媒体的关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中央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提高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和应变处置引导能力,切实做好生产经营突发事件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塑造一流的央企品牌形象。
八、保障措施
实施和谐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执行力,各个方面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一)国资委的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成立国资委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委员会,根据企业所处不同行业,分类指导、推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施和谐发展战略。
政策支持。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施和谐发展战略,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实施和谐发展战略提供政策支持。
提供服务。深入研究国内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论和经验,帮助企业开展与世界一流企业的对标学习,加强社会责任培训,研讨有关企业在实施和谐发展战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强化引导。研究制订《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探索建立评价机制,开展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建立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交流平台,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经验共享。
(二)中央企业的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明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领导责任,加强统一领导。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清晰界定职责,细化落实目标,优化运行程序。
加强规划保障。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积极探索具有企业特色的和谐发展战略实施路径,加强对实施效果的评估与考核,实现和谐发展战略管理的持续优化。
加强制度保障。以构建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为着眼点,大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治理、融合、绩效、沟通机制建设,系统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应的制度管理体系。
加强资源保障。加大对履行社会责任和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企业实施和谐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实施和谐发展战略要与中央企业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等战略相统筹,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中央企业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部署和推进实施和谐发展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建设诚信央企、绿色央企、平安央企、活力央企和责任央企,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