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和宝钢集团组织召开《宝钢董事会运作实践研究报告》研讨会,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出席并讲话,对宝钢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值得有关中央企业借鉴,对下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宝钢集团介绍了8年来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基本经验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徐乐江董事长、刘国胜书记和部分外部董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改组局和上海市国资委有关同志,20家中央企业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
宝钢集团于2005年10月率先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宝钢董事会制定了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为核心的董事会运作制度体系,健全了组织结构,明确了相关责任和权利。董事会忠实代表出资人意志和利益,切实履行战略决策职能;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经理层作为执行机构,高效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宝钢集团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董事会和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方面开展了具有创新意义的实践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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