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3-10-21

  10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五年多来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的新的进展和成效,提出全面深化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四项重点任务,强调了当前指导监督工作需要关注的四个问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淑和在讲话中指出,五年多来,各地国资委紧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工作,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一是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法律规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二是法律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法行权履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推进力度加大,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

  黄淑和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培育世界水平跨国公司的目标任务,将工作重点由注重国资监管制度创设向推动制度体系化、提高制度执行力转变,由注重法律审核把关向全面推进法治机构建设提升,由注重指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向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全面提升法制工作水平迈进,力争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全面启动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抓好国企涉外议题研究应对、提升委机关依法行权履责水平等四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推动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下一步的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是:以加快综合性立法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以全面启动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为抓手,推动企业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国企涉外议题研究应对为基础,指导企业加强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以法治机构建设为目标,大力提高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责的工作水平。

  黄淑和强调,当前深化上级国资委对下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需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全力以赴保增长;二是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三是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切实做好“转型升级”这篇大文章;四是高度关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地市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

  黄淑和要求,深化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必须统一认识、凝聚力量、狠抓落实,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把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要认真抓好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合力;四是要夯实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基础;五是要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代表和部分地市国资委代表约150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