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办[2010]59号
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今年以来,国资委又决定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中央企业纳入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范围。现将做好建设规范董事会前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董事会有关文件,抓紧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后报国资委批准。
二、公司章程经国资委批准后,请及时办理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三、尽快组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命董事会秘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四、制定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报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备案。
国资委在外部董事基本到位后,根据企业工作进展情况, 适时召开有关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
二○一○年八月五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