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3-05-06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8号)要求,经预审筛选,拟将以下单位和人员作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单位和人员有异议,请向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反映。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知识产权部,拟推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董宇,拟推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

  公示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010-63193019

                        政策法规局
                        2013年5月6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