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3-11-2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普法办发〔2013〕8号

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

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

作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各中央企业普法办公室:

  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结合自身“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遴选,每个单位限推荐一个(名)。请于2013年12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审批表(可在中国普法网下载)一式三份报送国资委普法办。

  联系人:衣学东 63193367

      王子巍 63193611

  附件: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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