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普法办发〔2014〕3号
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增
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
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各中央企业普法办公室: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4〕5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立足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通过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将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与推动落实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结合起来,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努力在企业营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文化氛围,为法制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活动开展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国资委普法办备案。
联系人:政策法规局 徐杰
电话:010-63193263 63193663(传真)
附件: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