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2015年审计监督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
四、招标编号:TC1411C3
五、入围服务会计事务所数量、服务内容及入围有效期:
1)入围会计师事务所数量:30家。
2)入围服务内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会审;派出合格人员配合监事会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入围中标供应商将作为中央企业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时参考。
3)入围有效期: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备注:采购人有权在入围有效期内根据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评估结果实时淘汰评估不合格或出现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入围会计师事务所。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3月19日
八、投标接收及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8:30-10:30,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
九、开标日期: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敏 、魏志平、李帅锋
联系电话:62108154 62108094 62108092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它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应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以下简称“百家事务所”)之内;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1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4)2011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特别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5)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监督工作任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购需另付50元邮递费。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委托购买授权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月3月19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