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
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黄淑和
2011年5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总结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节能减排作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国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五年累计节能1.7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节能量的27.8%。供电煤耗、吨钢综合能耗居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企业节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的190家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五年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国家下达的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占全国千家企业节能量的32.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央五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9万吨,占国家“十一五”减排总量目标的116%,为完成国家减排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年来,中央企业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打赢了许多攻坚战,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节能减排之路。
(一)节能减排三大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十一五”期间,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3号),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建了节能减排工作机构,配备了节能减排专职管理人员,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完善了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制度,将国家和国资委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形成了“目标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的责任体系,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构建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中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完善了计量、定额、台账等基础工作,重视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并认真整改,保障了节能减排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清洁能源。
中央企业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4007.9万千瓦,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23.6万吨,分别占全国“十一五”关停目标的80.2%和36.3%;淘汰落后炼油能力2780万吨、落后水泥产能1382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90万吨。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中央企业基本淘汰了低于国家标准的落后产能。
中央企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水电装机容量占全国的46.3%,风电装机容量占全国的70.2%,核电装机容量占全国的100%,天然气油气当量比例由2005年的18.3%提高到28.6%。中电投集团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1938 万千瓦,占集团总装机容量的27.4%,居国内火力发电行业第一位。中国国电投产了700万千瓦风电装机,成为国内最大的风电装机企业。中国华能向增量资产寻求“绿色效能”,水电装机超过1000万千瓦,目前正在江苏省建设全球最大的海上风电基地。中核集团全力推进核能建设,投运核电总装机容量578万千瓦,在建904万千瓦。
(三)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投入节能减排资金3486亿元,重点用于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国石油安排17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了852个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每年可节能318万吨标准煤。中铝公司投入专项资金155亿元,完成了16个污水治理项目,铝冶炼企业基本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中国化工投资46亿元,用于4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每年可节能162万吨标准煤。兵器工业集团投入15亿元,专项用于火炸药企业废水及废酸治理,新增废水年处理能力2450万吨,废酸年处理能力100多万吨,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火炸药环境污染问题。
(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
中央企业建设了一批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平台。“十一五”期间,“海上风电国家重点实验室”、“风电设备及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研发(实验)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科研机构相继在中央企业建成。16家中央企业响应国资委号召,发起成立了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推动了全国电动车产业整体发展。中国化学工程等4家中央企业牵头组建了钢铁、煤炭、农用机械、化工等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5家中央企业入驻“未来科技城”,全力打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平台。
中央企业形成了一批节能减排重大科技成果。中国华能“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其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示范机组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居国际领先水平。宝钢开发的“钢铁企业副产煤气利用与减排综合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为我国钢铁企业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神华集团“荒漠化地区大型煤炭基地生态环境综合防治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成功解决了在生态环境极度脆弱条件下大规模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的世界性难题。
中央企业普遍加大了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建成了特高压输电示范工程,向华北、华东输送水电25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8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150万吨。中国石化采用火炬气回收技术,每年回收瓦斯可超过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0万吨以上。中国国电的“静电除尘高频电源技术”成功应用于300兆瓦机组,可减少烟尘排放40%,节约能耗70%以上。中材集团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建设和改造水泥生产线,累计发电7.4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万吨。中国钢研牵头研发的“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在6家钢铁企业推广使用后,吨钢综合能耗降低100千克标准煤,吨钢新水消耗减少70%。中国电信实施“光进铜退”改造工程,应用新型低功耗基站、软交换等新技术,每年可节电3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1万吨。
(五)不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中央企业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鞍钢鲅鱼圈项目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措施和废物资源化生产工艺,对铁素资源、能源、水资源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循环和再利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8%,固体废弃物和化工副产品利用率达到100%。国投天津北疆电厂采用“发电-海水淡化-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经济模式,全部投产后,每年可发电110亿千瓦时、提供建筑材料150 万立方米、年生产淡水6750万吨。中煤能源建立的“煤炭开采-洗选-矸石发电-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每年可利用煤矸石、煤泥440万吨,粉煤灰、炉渣13万吨,矿井水利用率超过70%。中国建材“十一五”期间综合利用粉煤灰、页岩、矿渣和炉渣等固体废弃物约2500万吨,余热发电规模达到660兆瓦,每年可节约91万吨标准煤,节电29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9万吨。中粮集团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年处理废弃油脂6万吨,减少了二氧化碳、多环苯类和“黑烟”等污染物的排放。
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十一五”期间,中国石化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655个,每年减少污水排放3962万吨、废气排放8.7亿立方米,节能1444万吨标准煤。中国海油天野化工公司等5家企业以清洁生产为抓手,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实现节能170.7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减少50%。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引进污水生化处理技术,处理效率提高了30%。
(六)有效提升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中央企业把加强生产运行精细化管理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优化运行系统和工艺流程,确保降低能耗水平和减少污染排放。中远集团合理调整航线和优化挂港布局,优化船舶运行速度,每年节油折合标准煤近60万吨。中国五矿引入第二方监管和第三方审核,强化节能减排的过程考核、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初步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监管。航天科工积极推进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从管理和技术层面强化了基层单位节能环保工作。
中央企业以世界一流企业和国内先进企业为标杆,积极推进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标管理,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对标体系。中广核集团每年都与全球34个国家和地区的115个运营商、259台同类型核电机组进行对标,目前在运核电机组有9项指标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中电投集团以设计值或行业先进值为基准,按机组、分系统开展对标,推动了节能减排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疏导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标本兼治转变。武钢从能耗、节水、环保和综合利用等方面把好源头关、建设关和运行关,既下达结果性指标,又实施过程性评价,初步形成了覆盖全集团的树状式节能减排指标体系。
(七)努力为全社会节能减排起到带动作用。
中央企业在做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努力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东方电气集团、哈电集团生产的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为火电行业降低煤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南车、中国北车生产的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城轨车辆、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等轨道交通设备,为发展清洁公共交通、促进社会高速低碳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中船集团生产的节能、环保绿色船舶,每吨海里油耗比同类产品降低了2个百分点。中交集团研制的龙门起重机,能耗成本约降低70%。
中央企业积极为全社会节能环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国投通过实施世界银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担保计划,为148个从事节能服务的中小企业提供了5.2亿元贷款担保,有力地支持了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中国节能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每年利用水泥熟料低温余热发电2.2亿千瓦时。南方电网大力推进节能服务,向2743家企业提供了节能诊断,每年节电22.4亿千瓦时;向128个项目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每年节电3.3亿千瓦时。
回顾五年来的节能减排工作,中央企业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继续坚持。
第一,领导重视是前提。节能减排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企业领导必须站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筹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才能确保生产经营和节能减排两不误。
第二,健全机制是保障。节能减排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需长久坚持并持续改善的全局性工作。只有建立起组织精干、信息畅通、功能有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其督促、指导和激励约束作用,为中央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落实责任是关键。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重在落实责任,只有建立可追溯的责任传递机制,层层分解并落实责任,才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第四,结构调整是抓手。只有牢牢把握结构调整这一主线,坚持不懈地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才能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节能环保水平。
第五,技术创新是支撑。只有坚持自主创新,努力攻克一批节能环保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一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才能实现节能减排能力的提升。
第六,强化管理是基础。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与先进企业对标,才能不断发掘自身潜力,创造一流的节能环保业绩。
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得益于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中央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节能减排战线全体同志的艰苦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发展仍不够平衡,少数企业节能减排意识仍较淡薄,部分企业组织体系尚不够健全,节能减排工作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经济技术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今后要下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节能减排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不少矛盾和挑战。中央企业必须认清形势,直面困难,以更高的目标,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全力攻克节能减排的各种难题。
(一)正确认识“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和中央企业发展的不断加快,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一是节能环保日益成为西方国家抑制新兴经济体发展的重要工具。自2003年英国政府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以来,低碳经济正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维护其经济、技术强势地位,抑制新兴经济体发展的有力工具。一方面,发达国家试图借助低碳经济模式这一新的平台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利用其领先地位,重新拉大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名,实施碳关税、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等贸易壁垒,限制新兴经济体的发展。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必须认清这一变化,加快抢占低碳经济的制高点,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取得更加有利的地位。
二是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这些约束性指标的确定,表明国家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推进节能减排。
三是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空间趋小、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第一,“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为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能减的已减,能降的已降,好干的已干,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第二,不少中央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部分企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今后继续提升节能环保水平将会遇到更大的困难。第三,中央企业大多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高耗能行业,随着今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链的不断延伸,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将会有所增加。第四,中央企业缺乏节能环保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今后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将会越来越受到技术瓶颈的制约。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更大的挑战,中央企业必须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更好成绩,为实现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更大努力。
(二)“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目标,统筹谋划企业改革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提升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任务,为实现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继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中央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实际,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6%左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石油石化、电力、钢铁、有色、煤炭、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类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三分之一的企业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注类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般类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改善。纳入国家“万家单位节能行动”的企业(用能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
(三)“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十二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成绩:
一是在结构调整上做出新亮点。实施结构调整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退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领域的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消耗少、排放低、可持续的产业,特别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希望,中央企业在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要发挥引领作用,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方面要发挥骨干作用,在发展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方面要发挥重要作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链,努力占领设计、研发、营销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消耗,创造更多的附加值。
二是在发展低碳技术上实现新突破。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世界经济的一次重大变革。发展低碳经济,既是当前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共同要求,也是各国促进经济复苏的战略选择,更是我国突破新的技术壁垒、创造国家竞争优势的着力点。中央企业要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必须在低碳技术和标准上占领先机。历史经验表明,谁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率先取得突破,谁就能掌握经济发展的主导权。这次节能环保技术革命,我们基本上同世界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要我们选准主攻方向,加强资源配置和自主创新,就有可能步入低碳技术的快车道,甚至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三是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跨上新台阶。“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中央企业“十二五”时期的核心目标。高效地利用能源资源,既是做强做优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特征。中央企业要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大力实施管理变革、流程变革,优化资源组合,减少能源资源消耗,提高产出水平,打造低成本竞争优势。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做出新贡献。中央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带头模范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增强盈利水平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在实现自身发展、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力争率先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要发挥自身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服务。
三、“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任务更加繁重。各企业要围绕目标,精心谋划,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全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节能减排管理基础。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各中央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过问影响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大问题。分管节能减排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尽职尽责、加强协调,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实施的重任。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健全组织体系。凡是没有按规定设置专职机构的重点类企业,必须抓紧完成机构设置;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也要按照选强配优的原则,抓紧完善相关机构。集团公司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组织领导,指导下属企业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各中央企业要下决心解决节能减排人员配置不到位、兼职现象普遍和人员变化频繁等问题,将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充实到节能减排岗位。要根据企业节能减排实际,合理制定多层次的节能减排人才培养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作风好、技术优、能力强的节能环保人才队伍。
三是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十二五”期间,国家对节能减排增加了二氧化碳、氨氮和氮氧化物等指标的考核。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新的考核指标和统计报表要求,加强对技术标准、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的研究,夯实统计、计量基础,确保数据准确并及时报送。数据准确是最基本的要求,各中央企业要从维护企业形象的高度,切实核准相关数据,一旦发现数据不实,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信息化是保障数据及时、准确的重要基础,各中央企业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尽快完善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制定和实施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节能减排规划是中央企业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下一步要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资委“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要求,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硬约束”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并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要把节能减排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要把节能减排与企业的新增投资、兼并重组结合起来,凡是不符合主业、节能减排措施不落实的项目,要谨慎决策,从严控制;要把节能减排与完善节能环保审查机制结合起来,严格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投资项目实现合理用能、增效减污;要把节能减排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全员重视节能减排、全员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能力。
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技术进步。中央企业要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高效节能、资源循环利用、低成本减排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对企业发展整体带动性强、对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要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搞好新技术的产业化示范,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形成生产力。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研究开发、工艺改造和技术升级,切实发挥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支撑作用。“十二五”期间,国资委将结合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选择一批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加大国有资本预算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行业对标。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化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对标工作。要以控制能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重点,选取一批关键性经济技术指标来开展对标。要认真筛选、确立追赶的标杆,通过采取自身“纵向”对标与企业间“横向”对标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对标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节能减排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要毫不松懈,继续巩固提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要继续努力,尽快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还没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争迎头赶上。
(五)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时期,国资委将继续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考核奖惩。对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的,严格执行考核结果降级处理;对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视情况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继续给予表彰和奖励。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责任传递链条,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中央企业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合作空间很大,可共享的资源很多,希望大家发扬风格,加强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双方共赢。
同志们,中央企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做强做优、世界一流为目标,统一思想,扎实工作,推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