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党委宣传部门:
根据中宣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中宣发[2011]25号)精神,现就开展2010年度中央企业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中央企业(含所属单位)。
二、统计内容
本企业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业人员总量规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资源统计表(宣1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界别人才资源统计表(宣2表)。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其中动态指标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填报方式
请各企业登陆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首页右下角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统计”(http://202.123.107.16,密码:123456)下载电子统计表进行填写。并于6月20日前将本企业统计数据汇总后报国资委党委宣传部(纸质表请加盖公章,并同时发电子表格到邮箱)。
联系人:田恬
联系电话:010-63193349、010-63193351(传真)
电子邮箱:xuexi@sasac.gov.cn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才资源统计是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资源统计之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证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中央企业要认真开展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审核工作,抽调熟悉业务、工作负责的同志参与这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掌握统计要求、填报说明、指标解释等内容,注重统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统计数据收集报送准确及时。
附件:填表说明
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2011年6月7日